教育改革开放30年成就--恢复高考(高校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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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高考(高校招生工作)
1977年恢复高考,当年考生570万,录取新生27万。改革开放以来,从1978年到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总数约1.28亿,录取总数约5386万,其中,1999年实施高校扩招政策至2008年的录取人数约4010万,十年间高考报名人数占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报名总数的50%,录取人数占录取总数的75%。
1978年录取人数约40万,录取率为6.8%,2008年录取人数约600万,录取率为57%,2008年的录取人数是1978年的15倍,录取率相比则提高了50个百分点。
(一)积极平稳实施改革,不断完善有中国特色的高校招生制度
──高考制度一直在改革中前进、探索中完善。在恢复统考之初的1978年,教育部就积极改革,决定对少数特别优秀的青年采取保送的办法,不唯统考选拔特殊拔尖人才。二十世纪九十年代,进行高考科目设置改革、高校招生并轨改革等,都积极适应了当时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在最近十年,高考制度进行了两次重大的改革。
──世纪之交的1998年至2002年进行了一轮系统深入的高考改革。在考试内容、考试科目、录取手段以及考试次数等四方面深化改革。考试内容改革体现在命题上,通过命题体现素质教育的要求,命题范围遵循中学教学大纲,但不拘泥于教学大纲,更加注重对考生能力和素质的考查;实行“3+X”科目设置方案,“X”由高等学校确定考试科目,进行建立在相关文化科目基础上的综合能力测试(如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等),考生根据所报志愿参加高校所确定科目的考试,增加高校和考生的选择性;特别是高校招生网上录取远程化的全面实现,不仅使高校招生节省了时间、人力,而且更加规范、公平,实现了高校招生录取方式的革命性改变。
──2003年在反复调研的基础上对高考改革进行了系统的制度设计,提出了明确的改革目标,即逐步建立以统一考试为主、多元化考试和多样化选拔录取相结合,学校自我约束、政府宏观指导、社会有效监督的高等学校招生制度。
──近五年来高校招生实施综合改革,高考改革全面持续平稳深化。综合改革就是要加强对高校招生考试、录取和中学综合评价的统筹,促进高考改革与中学课改、统一考试与综合评价、考试改革与高校录取改革的结合,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建立和完善对普通高中学生的综合评价制度,对高中学生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进行全面、客观评价,为高校招生选拔提供参考依据;二是深化高考自身改革,由各省根据本省实际确定是否增加选考内容,考试科目一般为语文、数学、外语和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三是推进高校选拔录取模式和方式改革,着重于高水平大学、高职院校两端改革,中间大多数院校相对稳定。
具体有五项改革取得了进展:①2008年山东、广东、海南、宁夏、江苏等高中新课程实验省区试行高考新方案,逐步实现高校招生评价体系多元化;②深化考试内容改革,进一步贴近时代、贴近社会、贴近考生实际,注重对考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③推进高校选拔录取模式和方式改革,2003年开始的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增至2008年的68所,大力选拔各类拔尖创新人才,探索完善高水平大学多样化选拔评价机制;④2007年起步、2008年在8省20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及京津沪渝四个直辖市部分高职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探索符合职业教育规律和特点的人才选拔模式,提高高职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⑤2004年至2006年在北京、上海等16个省市完成的高考自主命题改革,基本形成了国家和部分省市有机结合、标准统一的高考命题工作新格局。
(二)综合治理考试环境,确保高考安全有序
──2004年经国务院同意,建立了国家教育考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由教育部、中宣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监察部、信息产业部、国家保密局、武警部队总部等部门组成,提出了“四整治”、“六加强”的任务要求。
──加强考试诚信教育,弘扬“诚信考试光荣、作弊违纪可耻”的社会风尚。2005年建立了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和诚信档案的制度,考生参加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诚信状况记入考生的电子档案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数据库,供高等学校、招生单位和用人部门查询,作为考生是否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
──建立了一系列考场考务管理的规章制度,2004年教育部发布第18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并从2005年起制定年度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细化各环节管理要求。
──加强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考场须有符合要求的电子监控以及可以阻断各种有害信息传递的技术设备,2008年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衔发出关于加强防范和打击非法利用无线电设备在国家教育统一考试中作弊等行为的通知,加大处罚力度,考风考纪明显好转,高考违规率2008年首次降到万分之三以下,处于历史最低点。
(三)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确保公平公正
──自2005年开始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以信息公开为核心,明确“六公开”、“六不准”,在管理、监督、服务等方面着力建设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高校招生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四年来的实践得到了社会各界及舆论的充分肯定。
──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每年开展重点专项治理,力争取得切实成效。2005年以来,对招生乱收费,违规录取和体制外招生、非法中介诈骗、独立学院招生以及军校违规招收地方委培生等问题进行整治,采取一系列措施,包括建立并完善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招生章程及广告审查制,并从2007年开始实行严格的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制度,违规招生、乱收费等现象基本得到根治,各地招生违规举报量较几年前下降50%~70%,一些省市和一批高校实现了“零投诉”。
──对各省高考加分政策、项目及分值进行清理规范,实行年度备案制,采取公示、测试等方式严防考生加分资格弄虚作假。
──与公安部通力合作,2005年联衔发出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对“高考移民”严厉查处,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严格规范独立学院、定向就业招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保送生、非通用语种等特殊类型招生,取得显著效果。
──2006年以来落实国务院作出的关于适当控制招生增长幅度、相对稳定招生规模的战略决策,对高校招生计划的编制和执行实行全口径、全过程监控和管理,保证了招生计划的严肃性,有效控制了录取规模。
(四)加大调控力度,发挥高考促进教育公平的作用
──促进招生区域公平。近年来,招生计划新增部分主要向西部倾斜,并从2007年起实施“协作计划”由东部省份对口支援中西部升学矛盾较大的地区,西部省份招生来源计划或本科计划增幅自2000年以来均超过全国平均增幅。
──2003年高校录取的农村生源首次与城镇生源持平,2006年进入大学的新生中农村生源超过城市生源,达到52.5%。
──女生录取比例逐年提高,2007年女生占报名总数的比例为47.3%,而女生占录取总数的比例则是49.9%。
──少数民族考生的录取比例近五年高于全国平均录取率1~4个百分点。
──教育部直属院校在属地的招生计划比例总体成下降趋势,2008年比2004年下降近10个百分点。
(五)优化招生服务,进一步提高高考的社会满意度
──以考生为本,2001年普通高校招生取消年龄和是否结婚的限制,取消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限报高等职业教育的限制。
──为缓解高温天气和自然灾害对高考的不利影响,有利于考生发挥水平,经国务院同意决定从2003年起将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提前一个月,改为每年6月7、8、9日。
──为维护考生的受教育权益,体现高等教育的人文关怀,教育部与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于2003年将原来刚性的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改为柔性的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为方便考生咨询,连续六年举办“高考网上咨询周”活动,2008年有2000多所高校上网接受咨询,访问人次超过1000万;建设“阳光高考”信息平台,设置公开公示专栏版块,集招生宣传咨询于一体。
──采取多项措施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降低高分落榜率,2008年湖南、江苏、浙江、上海、辽宁、安徽等省市实行平行志愿改革,内蒙古实行实时在线填报志愿,考生志愿满足率由2002年的70%左右上升到90%以上。
──2008年汶川地震发生后,指导、帮助四川、甘肃实施高考史上首次大规模延期高考,积极协调有关高校尽可能将招生指标向两省倾斜,切实体现对灾区考生的关心关爱。
通过三十年来的努力,极大地维护了高考制度的权威性、公平性和科学性,广大考生和人民群众对此高度认同。实践证明,高考制度总体上是一个公平合理的好制度,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为国家选拔人才和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