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发布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
2008年05月13日
来源: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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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评估新方案发布
增加行业等社会评价元素保证评估操作程序公开透明
本报讯(记者 刘琴)从今年起,各地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评估工作有了新依据,教育部日前正式发布《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并在四川省成都市召开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评估工作会议,以促进高等职业院校加强内涵建设,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促进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根据新评估方案,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将按照“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道路”的办学要求,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保证高等职业教育基本教学质量,促进院校形成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
据了解,新评估方案增加了行业等社会评价元素,注重用人部门对毕业生质量的实际评价;以学校日常教学工作原始状态为基本依据进行主要数据采集、分析,保证评估操作程序的公开、透明;评估专家仅需给出通过与否的结论建议,以引导被评院校将注意力切实集中到学校的内涵建设上,逐步形成以学校为核心、教育行政部门为引导、社会参与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教育部要求,自本评估方案发布起,各地应依据本评估方案开展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评估工作。此前已进行过评估的院校和“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可在2010年后安排评估。所有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自本评估方案发布起,每学年度须按要求填报《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