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海音乐学院2010年本科招生录取文化最低控制线(非广东省)

2010年07月07日 来源:星海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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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份

文化最低控制线

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

音乐表演

重庆

[师范]345/[非师范]255

[非师范]235

浙江

343

323

湖南

324,理306

304,理286

贵州

321,理296

301,理276

安徽

319

299

陕西

310

290

海南

310

290

福建

306,理292

286,理272

山西

305

285

宁夏

305,理295

285,理275

湖北

303

283

云南

300

280

江西

[音乐学]293

[表演]299

北京

293,理272

273,理252

天津

287

267

河北

287

267

山东

285

265

广西

279,理266

259,理246

河南

278

258

四川

[音乐学]270/[理论、作曲]195

[表演]175

吉林

261

241

江苏

257

237

新疆

[汉语言]255

[汉语言]235

上海

248

228

黑龙江

239

219

辽宁

205

185

甘肃

195

175

内蒙古

[汉授]135

[汉授]115

舞蹈学

215

1、各省文化最低控制线,是在参照相应省艺术类分数线及我院生源情况的基础上进行划定的。

2、我院划定的各省省线已经全部按总分750分折算(考生文化成绩也按750分折算后方参与排序)。

3、我院划定的江苏省文化线按总分440分转换后,江苏省的分数线为:151(音乐学),139(音乐表演),126(舞蹈)。

4、我院划定的海南省文化线按总分900分转换后,海南省的分数线为:372(音乐学),352(音乐表演),258(舞蹈)。

5、艺术管理系艺术管理专业各方向的文化录取最低控制线执行各省的普通类文理科二批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