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舞蹈学院2010年招生各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2010年07月07日
来源:北京舞蹈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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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作为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实施自行划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经学院招生委员会研究,结合2010年我院各专业的一志愿考生文化课成绩,将我院2010年各专业的招生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划定如下:
专业 |
方向 |
最低录取控制线 |
说明 |
表演 |
( 中国古典舞表演方向 ) ( 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演方向 ) ( 芭蕾舞表演方向 ) |
210 分 |
( 专业校考成绩 90 分 以上者 高考成绩增加 20 分 ) |
表演 |
( 中国古典舞表教合一方向 ) ( 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教合一方向 ) ( 芭蕾舞表教合一方向 ) ( 国际标准舞方向 ) |
235 分 |
|
表演 |
( 音乐剧方向 ) |
255 分 |
|
舞蹈编导 |
( 中国舞编导方向 ) ( 现代舞编导方向 ) |
240 分 |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 舞台美术设计方向 ) ( 舞台服装设计方向 ) |
345 分 |
( 专业校考成绩 前 3 名 者 高考成绩增加 20 分 ) |
公共事业管理 |
( 中外文化交流方向 ) |
450 分 |
( 英语≥ 95 分,英语 + 语文≥ 190 分 ) |
特别说明:
针对2010年江苏、上海高考科目及分值,按以下折算公式确定各专业分数线:
我院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高考总分(750分)×江苏(440分)/上海(630分)
北京舞蹈学院招办2010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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