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省外高校艺术类专业在晋考试安排公布
2007年01月12日
来源:三晋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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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首席记者 黄泽雨)11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公布了2007年省外高校艺术类专业在晋考试安排情况。三所高校承担了本次的考务工作,其中,太原科技大学负责美术类专业考试;山西省艺术职业学院负责音乐、舞蹈、表演类专业考试;广播电影电视管理干部学院负责舞蹈、表演、播音、音乐类专业考试。
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规定:校考应在省招办公示省统考合格考生名单后进行。考生所报考专业属省统考专业范围内的,考生须参加省统考。凡校考在山西省美术、音乐、舞蹈类统考之前的招生院校要将上述要求一一告知考生,参加与否由考生本人决定。凡校考时间与山西省美术、音乐、舞蹈类统考相冲突的,考生必须参考省统考,否则将失去艺术类报考资格。
同时,省招办明确,考生在校考时必须遵守考场纪律,在考试过程中如有违纪和作弊行为,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并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同时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具体考试安排可咨询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或承担考务的三所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