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06年普通高等艺术、体育院校(系科)录取新生专业成绩控制分数线
2006年04月28日
来源:四川招生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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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台)讯 记者从省招办获悉,我省2006年普通高等艺术、体育院校(系科)录取新生专业成绩控制分数线已确定,现公布如下:
一、美术类专业
美术类专业(含职教师资、对口高职):本科总分275分,素描、色彩单科成绩均不低于90分,速写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专科总分240分。
二、音乐类专业
1.音乐非师范类专业
①理论作曲(含史论、作曲、指挥、制作、管理等)专业:本科总分260分;专科总分220分。
②音乐表演(含器乐、声乐、歌剧等)专业:本科总分280分,视唱练耳不低于40分;专科总分240分,视唱练耳不低于40分。
2.音乐师范类专业
音乐教育、音乐舞蹈教育专业(含职教师资、对口高职):本科总分275分;专科总分240分。
三、表演类专业
1.影视、戏剧表演专业:本科总分320分;专科总分300分;
2.播音主持专业:本科总分235分;专科总分210分;
3.舞蹈专业:本科总分280分;专科总分240分。
4.时装表演专业:本科总分320分;专科总分280分。
四、编导类专业
编导类专业:本科总分220分;专科总分200分。
五、体育类专业
体育类专业:本科总分70分;专科总分65分,三州考生总分55分。
注:体育类专业总分满分为100分,播音主持、编导类专业总分满分为300分,其它各类专业总分满分均为400分。
一、美术类专业
美术类专业(含职教师资、对口高职):本科总分275分,素描、色彩单科成绩均不低于90分,速写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专科总分240分。
二、音乐类专业
1.音乐非师范类专业
①理论作曲(含史论、作曲、指挥、制作、管理等)专业:本科总分260分;专科总分220分。
②音乐表演(含器乐、声乐、歌剧等)专业:本科总分280分,视唱练耳不低于40分;专科总分240分,视唱练耳不低于40分。
2.音乐师范类专业
音乐教育、音乐舞蹈教育专业(含职教师资、对口高职):本科总分275分;专科总分240分。
三、表演类专业
1.影视、戏剧表演专业:本科总分320分;专科总分300分;
2.播音主持专业:本科总分235分;专科总分210分;
3.舞蹈专业:本科总分280分;专科总分240分。
4.时装表演专业:本科总分320分;专科总分280分。
四、编导类专业
编导类专业:本科总分220分;专科总分200分。
五、体育类专业
体育类专业:本科总分70分;专科总分65分,三州考生总分55分。
注:体育类专业总分满分为100分,播音主持、编导类专业总分满分为300分,其它各类专业总分满分均为4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