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艺术类省统考安排
2006年01月23日
来源:厦门市招生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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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地点、办法昨正式确定 音乐类考试内容有变动
我省今年高考音乐和美术类全省统考办法昨日确定,今年省统考时间首次提前到2月底。此外,音乐类的初试和复试内容有变动。
所谓“统考”指的是福建省属院校招收艺术类专业联合举行的艺术专业测试,福建的考生,只要参加这一“统考”,就可以凭借考试成绩报考福建省属院校的艺术学院,而不需要分别参加这些院校的专业测试。
关于考试时间、地点
参加专业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的材料为:本人的音乐专业或美术专业准考证和身份证,到专业统考考点报到,办理手续,缴交考试费。
除钢琴之外,其他乐器或颜料、绘画工具等都要由考生自备。
音乐类专业报到时间:2月20日至21日,地点:厦门大学艺术教育学院;统考初试、复试时间:2月22日开始。
美术类专业报到时间:2月23日-24日上午,地点:福州市大学(福州、三明、南平、宁德四个设区市的考生报到地点设在福州大学校本部;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五个设区市的考生报到地点设在厦门鼓浪屿区福州大学工艺美术学院)。 统考时间:
1、初试:2月25日8:00--11:00考素描;
2月25日11:30--12:15考速写;
2月25日17时前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2、复试:2月26日8:00--11:00考色彩。
关于志愿填报
(1)文科音乐、美术、体育类的考生,除了可以报考本类别院校(专业)外,还可以兼报文史类的其他院校(专业);报考理科音乐、美术、体育类的考生,除了可以报考本类别院校(专业)外,还可兼报理工类其他院校(专业),其余类别之间不可兼报或跨报,也就是说,例如,报考文科美术的考生,既可以报考美术院校(专业),也可报考文史类的院校(专业)。
(2)专业考试成绩不合格的文科音乐、美术类考生或理科音乐、美术类考生,可以直接填报文史或理工类院校、专业志愿。
关于录取
(1)根据教育部规定,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专科(高职)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他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专科(高职)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应低于当年省招生委员会确定的本科二批或高职高专批(文史或理工)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0%。
举例来说,如果当年理工类本二的录取分数线是400分,那么,选择理科科目考试的音乐、美术类考生的文化分,也一定要在240分以上,才能被相应本科院校录取。
所谓的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是指中央戏剧学院等31所艺术院校。
(2)从今年起,数学成绩首次全部计入其文化成绩的总分。
(3)必须指出的是,今年艺术类招生取消了师范类和非师范类的区别,简章指出,录取方法均为: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都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省高招办一次性向考生第一志愿报考院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由招生院校按事先向社会公布的各专业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4)兼报文史、理工类院校(专业)的文科、理科音乐、美术类考生,应根据录取进程先参加音乐、美术类专业录取,待所填报音乐、美术类专业志愿批次录取全部结束后,再并入文史或理工类专业录取。
考生咨询电话:
美术类:0591-87893124;0592-2062977
音乐类:0592-2182404;0592-2182405
省高招办咨询电话:0591-87819345,87843064
省招生监察举报电话:0591-87841974
我省今年高考音乐和美术类全省统考办法昨日确定,今年省统考时间首次提前到2月底。此外,音乐类的初试和复试内容有变动。
所谓“统考”指的是福建省属院校招收艺术类专业联合举行的艺术专业测试,福建的考生,只要参加这一“统考”,就可以凭借考试成绩报考福建省属院校的艺术学院,而不需要分别参加这些院校的专业测试。
关于考试时间、地点
参加专业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的材料为:本人的音乐专业或美术专业准考证和身份证,到专业统考考点报到,办理手续,缴交考试费。
除钢琴之外,其他乐器或颜料、绘画工具等都要由考生自备。
音乐类专业报到时间:2月20日至21日,地点:厦门大学艺术教育学院;统考初试、复试时间:2月22日开始。
美术类专业报到时间:2月23日-24日上午,地点:福州市大学(福州、三明、南平、宁德四个设区市的考生报到地点设在福州大学校本部;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五个设区市的考生报到地点设在厦门鼓浪屿区福州大学工艺美术学院)。 统考时间:
1、初试:2月25日8:00--11:00考素描;
2月25日11:30--12:15考速写;
2月25日17时前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2、复试:2月26日8:00--11:00考色彩。
关于志愿填报
(1)文科音乐、美术、体育类的考生,除了可以报考本类别院校(专业)外,还可以兼报文史类的其他院校(专业);报考理科音乐、美术、体育类的考生,除了可以报考本类别院校(专业)外,还可兼报理工类其他院校(专业),其余类别之间不可兼报或跨报,也就是说,例如,报考文科美术的考生,既可以报考美术院校(专业),也可报考文史类的院校(专业)。
(2)专业考试成绩不合格的文科音乐、美术类考生或理科音乐、美术类考生,可以直接填报文史或理工类院校、专业志愿。
关于录取
(1)根据教育部规定,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专科(高职)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他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专科(高职)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应低于当年省招生委员会确定的本科二批或高职高专批(文史或理工)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0%。
举例来说,如果当年理工类本二的录取分数线是400分,那么,选择理科科目考试的音乐、美术类考生的文化分,也一定要在240分以上,才能被相应本科院校录取。
所谓的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是指中央戏剧学院等31所艺术院校。
(2)从今年起,数学成绩首次全部计入其文化成绩的总分。
(3)必须指出的是,今年艺术类招生取消了师范类和非师范类的区别,简章指出,录取方法均为: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都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省高招办一次性向考生第一志愿报考院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由招生院校按事先向社会公布的各专业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4)兼报文史、理工类院校(专业)的文科、理科音乐、美术类考生,应根据录取进程先参加音乐、美术类专业录取,待所填报音乐、美术类专业志愿批次录取全部结束后,再并入文史或理工类专业录取。
考生咨询电话:
美术类:0591-87893124;0592-2062977
音乐类:0592-2182404;0592-2182405
省高招办咨询电话:0591-87819345,87843064
省招生监察举报电话:0591-8784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