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美术专业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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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美术专业考试大纲
第一部分 音乐专业考试大纲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专业考试是为普通高等学校音乐专业选拔合格新生的常模参照性考试。高等学校根据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因此,考试应有较高的信度、效度、一定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
考试科目为主科、音乐基础理论、视唱、练耳、副科等五门。本大纲只对音乐基础理论、视唱、练耳和理论作曲的考试内容和要求做出规定,其他科目仍参考往年考试内容和要求。
Ⅰ.音乐基础理论
一、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对本考试科目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的掌握情况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内容与要求
(一)音的高低
掌握音的产生原理、乐音与噪音、乐音的特性。
掌握乐音体系、音列、音级、半音、全音、变音与等音等概念。
掌握音的分组,能在指定的谱表中写出指定音的音名与组别或根据指定的音名与组别找到它们在谱表中的位置。
掌握四种常用的谱表:高音谱表、低音谱表、中音谱表与次中音谱表。
(二)音的长短
掌握简谱与五线谱中的基本音符与休止符的意义及其规范写法。
掌握附点与复附点的作用。
掌握音符的特殊划分:如二连音、三连音、四连音、五连音等。
掌握自由延长记号与连音线的作用。
(三)节奏与节拍
掌握节奏、节拍、拍、拍子、小节线、单拍子、复拍子、混合拍子、散拍子、变拍子、交错拍子与不完全小节等概念。
掌握拍号的概念、写法与意义。
掌握切分音的概念及规范写法。
理解音值组合法的意义并掌握常见的单拍子、复拍子与混合拍子的正确的音值组合法。
(四)音程基础知识
掌握自然音程、变化音程、协和音程与不协和音程等概念。
掌握不同种类音程之间相互变换的规律、扩大与缩小音程的方法。
掌握识别与构成单音程与复音程的方法。
掌握音程转位的概念及单音程与复音程转位的一般规律。
掌握等音程的概念及构成等音程的方法。
(五)和弦基础知识
掌握三和弦的概念及各种三和弦的音程结构。
掌握七和弦的概念及各种七和弦的音程结构。
掌握转位和弦的概念及三和弦与七和弦转位的名称与特点。
掌握原位与转位三和弦、原位与转位七和弦的识别方法 ( 包括八度以内密集排列的形式、超过八度开放排列的形式、重复音和弦与省略音和弦 ) 。
掌握原位与转位三和弦、原位与转位七和弦的各种构成方法。
掌握等和弦的概念及构成等和弦的方法。
(六)调式基础知识
掌握调式、调式音阶、调式音级与调性等概念。
掌握大、小调式的音级标记、音级名称及音级分类 ( 正音级与副音级,稳定音级与不稳定音级 ) 。
掌握大调式与小调式的概念、音阶结构、调式色彩及音级倾向关系。
掌握民族调式的音级标记 ( 以主音为第 I 级 ) 与阶名 ( 正音:宫、商、角、徵、羽;偏音:清角、变徵、闰、变宫 ) 。
掌握五声调式的概念、音阶结构及特点。
掌握六声调式的音阶结构 (1 .加清角; 2 .加变宫 ) 。
掌握七声调式的音阶结构 ( 清乐调式:加清角和变宫;雅乐调式:加变徵和变宫;燕乐调式,加清角和闰 ) 。
掌握调号的产生规律及在四种常用谱表中的写法。
掌握在不同的调号中升高半音或降低半音临时变音记号的用法。
掌握为大、小调式与民族调式记写调号的方法。
掌握运用调号或临时变音记号构成大小调式与民族调式音阶的方法。
(七)调的关系
掌握关系大小调的概念,能熟练地判断大调的关系小调或小调的关系大调。
掌握同宫系统调的概念,能熟练地找出调式的同宫系统各调。
掌握等音调的概念及大小调式与民族调式七个升降号以内的所有的等音调。
掌握大小调式与民族调式同主音调的概念。
掌握大小调式与民族调式近关系调的概念,能熟练地找出调式的所有的近关系调。
(八)调式中的音程
掌握在自然大小调与和声大小调中所能产生的自然音程与变化音程,及它们的音级标记。
掌握稳定音程、不稳定音程、倾向与解决等概念。
掌握自然音程与和声大小调中的特性音程的调性识别方法。
掌握不稳定音程的解决方法。
(九)调式中的和弦
掌握在自然大调与和声大、小调中所能产生的三和弦与七和弦,及它们的和弦标记。
掌握正三和弦与副三和弦的概念。
掌握在自然大调与和声大、小调的调式基础之上,分析三和弦所属的调性。
掌握在自然大调与和声大、小调的调式基础之上,分析属七和弦与导七和弦所属的调性,并能在相应的调中将其解决。
(十)译谱与移调
掌握译谱的概念,能熟练地将简谱译成五线谱或将五线谱译成简谱。
掌握移调的概念,能按指定的音程进行移调。
(十一)调性分析
掌握在大小调式与民族调式的范围之内,分析调式音阶所属的调性。
掌握在自然大小调式、和声大小调式、旋律大小调与五声调式的范围之内,分析音组 ( 或旋律片段 ) 所属的调性。
掌握大小调式旋律 ( 不含有调式特性变音之外的其他经过性变音或辅助性变音 ) 的调性分析方法,能熟练地分析旋律所属的调性。
掌握五声调式与六声调式 ( 加清角或加变宫 ) 的调性分析方法,能熟练地分析旋律所属的调性。
掌握大小调旋律的近关系转调 ( 不含有调式特性变音之外的其他经过性变音或辅助性变音 ) 的调性分析方法,能熟练地分析旋律所属的调性。
掌握五声调式旋律的近关系转调的调性分析方法,能熟练地分析旋律所属的调性。
(十二)装饰音、演奏法记号、省略记号与音乐术语
掌握倚音、波音、颤音与回音等装饰音记号。
掌握断音演奏法、连音演奏法、保持音演奏法、滑音演奏法与琶音演奏法等演奏法记号。
掌握移动八度或重复八度记号、段落反复记号与音或音型反复记号等省略记号。
掌握常用的力度标记与速度标记。
三、考试形式与时间
闭卷笔试,考试时间 120 分钟。
四、题型与分值
1 .单项选择题 ( 在四个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答案 ) ,约占 10% 。
2 .多项选择题 ( 在四个备选答案中,至少有两个符合题意的答案 ) ,约占 10% 。
3 .填空题,约占 10% 。
4 .写作题,约占 50% 。
5 .分析题,约占 20% 。
Ⅱ.练耳
一、考试目的
通过对音程、和弦、节奏、曲调的听辨听写,考查考生的音准感、节奏感、音乐记忆力及对音乐的理解能力,衡量考生学习音乐的素质和条件。
二、考试范围
1 .单音或音组听辨、听写。
2 .和声音程听辨、听写。
3 .和弦听辨、听写。
4 .节奏听辨、听写。
5 .旋律听辨、听写。
三、考试内容与要求
(一)基础知识部分
1 .单音或音组听写
八度以内的自然音程,可出现变音。
2 .和声音程听写
在八度以内的基本音级上。
3 .和弦听写
C 自然大调中大、小、减三和弦的原位与转位,大小七和弦与小小七和弦的原位与转位,要求密集排列形式。
4 .节奏听写
常用拍子,节奏含常用附点音符、切分音、三连音、休止符等。
5 .旋律听写
常用拍子,在 C 自然大调或 a 和声小调中,可出现经过或辅助性变音。节奏含常用附点音符、切分音、三连音、休止符。
(二)基本能力部分
第一部分 选择题
1 .音组或音列
带变音的音组或在一个升降号调性中的音列。
2 .和声音程
在基本音级或变化音级上的单音程。
3 .和弦
以三和弦的原位及转位为主,也包括大小七和弦与小小七和弦的原位及转位。
4 .节奏
在 2/4 、 3/ 4 、 4/4 、 3/8 及 6/8 拍子中,可出现较难的节奏形态。
5 .旋律
在三个升降号之内的自然大小调、和声小调及五声性调式中。
第二部分 填空题
1 .旋律音程
基本音级或变化音级上的单音程。
2 .和声音程
基本音级或变化音级上的单音程。
3 .和弦
以三和弦的原位及 转位和弦为主,也包括大 小七和弦与小 小七和弦的原位及转位。
4 .节奏
在 2/4 、 3/4 、 4/4 、 3/8 与 6 /8 拍子中。
5 .旋律
在三个升降号的调性中。
四、考试形式与时间
闭卷笔试,考试时间 30 分钟。
五、分值
基础知识与基本能力部分的分值各占 50% 。
Ⅲ.视唱
一、考试目的
视唱考试考查考生视谱即唱的能力,主要考查考生基本的音准感、节奏感及音乐表现力;通过视唱,反映出考生的读谱能力与音乐素质。
二、考试内容与要求
(一)考试内容
视唱考试内容为三条曲目:
1 .简谱视唱。
2 .无调号的高音谱表视唱。
3 .一个升号或一个降号的高音谱表视唱。
(二)考试要求
1 .采用常见的节拍,曲目长度为二至四个乐句,音域在小字组的 a 至小字二组的 e 之内。
2 .以常见的节奏形态与流畅的旋律进行为主要内容,并应掌握附点音符、切分音、三连音、休止符、音程大跳(八度之内)及简单的变化音。
3 .调式涵盖自然大、小调,和声小调及五声性调式。
三、考试形式与要求
1 .单独视唱,不给预习时间。
2 .演唱之前由主考老师在钢琴上弹出该条曲目的主和弦及第一个音。
3 .挥拍或击拍形式均可,个别考生由于嗓音条件所限,也可自行定调。
4 .一个升号或一个降号调的视唱,首调或固定唱名法由考生自定,在计分上没有区别。
5 .简谱视唱的分值占 40% ,两条五线谱视唱的分值各占 30% 。
Ⅳ.理论作曲
一、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对作曲理论相关知识的了解程度、对音乐的感悟能力、音乐创作的潜质以及对作曲基本技能的把握能力。
二、考试内容与范围
1 .和声:含四部和声写作及和声分析。程度应达到较熟练地掌握和应用传统功能和声近关系转调及其之前的内容。要求熟练掌握四部和声写作的一般规则,正确划分旋律的句式结构并合理安排终止式,功能逻辑关系合理,低音声部线条流畅;能正确分析多声部音乐作品的调式调性,并对和弦作出相应的标记;能按指定的和弦序列正确地作四部和声连接,声部进行平稳自然。
2 .作曲:含歌曲创作及器乐曲创作两项。
( 1 )歌曲创作:为指定歌词谱曲。要求词曲结合得当,旋律流畅自然,性格鲜明,形象生动,结构完整,适于演唱。最好配上钢琴伴奏或写成合唱作品。
( 2 )器乐曲创作:将指定动机发展成结构完整的器乐曲。要求合理运用动机发展的常用手法,能表达一定的意境或情绪,符合乐器的演奏性能。最好写成带钢琴伴奏的独奏曲、重奏曲或钢琴小品。
3 .钢琴:要求具备一定的演奏能力,能较准确地把握和表现乐曲的情感内涵。需准备乐曲、练习曲各一首,曲目难度不低于车尔尼 849 练习曲后半部分。
三、考试形式与时间
1 .和声:闭卷笔试,考试时间 180 分钟。
2 .作曲:闭卷笔试,考试时间 180 分钟。
3 .钢琴:面试。
四、分值
和声占主科成绩的 35% ,作曲占主科成绩的 45% ,钢琴占主科成绩的 20% 。
第二部分 美术专业考试大纲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专业考试是为普通高等学校美术专业选拔合格新生的常模参照性考试。高等学校根据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因此,考试应有较高的信度、效度、一定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设计基础。各科成绩满分均为 100 分,总分 300 分。
Ⅰ.素描
一、考试目的及要求
素描科目的考试,旨在通过写生或写生与默画相结合的方式,考察学生对物象形体、结构、比例、透视等方面知识的理解和运用,对空间感、质感、量感的把握以及表现对象的能力。
考生应达到以下要求:
1 .具有对客观对象形体结构及明暗变化规律的观察、分析和理解的能力;
2 .具有运用素描常用工具材料表现对象的能力;
3 .具有把握整体画面的能力。
二、考试内容(选取其中一门或二门)
1 .静物素描:内容以日常用品为主。
2 .人物素描:限头像、胸像、半身带手,原则上不考全身像。
3 .人物速写:以单人动态速写为主。
三、考试方式
1 .考试类别:以写生为主,可以写生与默画相结合。
2 .记分方式:采用百分制,满分为 100 分。
3 .考试材料:八开素描纸,限用铅笔、炭笔表现。
四、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 210 分钟。如果加试人物速写,时间一并计算在 210 分钟之内,但速写时间原则上一个动态不超过 15 分钟。
如果使用模特,模特每过一小时休息五分钟。
五、考试准备及建议
1 .应加强造型基本功的训练,理性地运用艺用人体解剖知识和绘画透视知识,以写实性手法为主要表现形式。
2 .应熟练掌握运用铅笔、炭笔工具和普通素描纸材料,以及表现对象所需的技能、技巧。
3 .培养敏锐的观察能力及准确、生动的表现能力。
4 .应注重研习经典的素描作品范例,熟悉和理解素描技法的表达方式,提高素描的鉴赏能力。
Ⅱ.色彩
一、考试目的及要求
色彩科目的考试,旨在了解考生对色彩基础知识的理解及掌握的程度,并通过利用水粉或水彩绘画工具材料,直接对自然物象进行写生,以展示个人对绘画色彩的理解能力和表现能力。
考生应达到以下要求:
1 .具有较强的画面组织能力,包括构图能力和对形体结构、色彩的表现能力;
2 .具有对整体色调的把握以及对色彩局部与整体和谐关系的控制能力;
3 .具有对空间层次、质感、量感的表现能力;
4 .具有较熟练地运用水彩或水粉画技法的能力。
二、考试内容
1 .静物写生。表现对象以日常生活用品(如陶瓷、金属、玻璃器皿等)与瓜果蔬菜组合或文具的组合为主,同时与衬布搭配。
2 .写生加默画。提供写生主体,指定考生默写添加某些次要物品,内容同上。
三、考试方式
1 .考试类别:以写生为主,可以写生与默画相结合。
2 .记分方式:采用百分制,满分为 100 分。
3 .考试材料:八开水彩纸,限用水彩或水粉表现。
四、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 210 分钟,中间不休息。
五、考试准备及建议
1 .考生应在正确理解描绘对象形体结构的基础上,重点学习和运用色彩语言表现对象,如对色彩纯度、明暗、冷暖等方面的分析、归纳以及对整体色调的把握等。
2 .考生应掌握水粉或水彩画表现工具材料的性能、特点和表现技巧,做到能较熟练地表现对象。
3 .色彩训练应以写实的表现方法为主,不主张使用抽象画法表现。
4 .除应提高写生能力以外,还应加强默写能力的训练。
5 .考生应注重从色彩画的经典作品中汲取营养,提高审美能力。
Ⅲ.设计基础
一、考试目的及要求
设计基础科目的考试,主要是考察考生在装饰图形及创意设计上的想象力和表现力,检测考生在艺术设计基础方面的综合素质。
装饰图形及创意设计是艺术设计专业的基础,它要求考生具有对自然客观物象进行装饰化的表达能力,能运用艺术设计的基本法则和表现方法,以不同的艺术形式来进行主题性设计,达到艺术形式上的和谐美。
本科目要求考生能够独立思考,不参考任何资料完成考试内容。重点考察以下四方面的能力:
1 .对装饰图形及创意设计的表现形式、相关特征的识别能力。
2 .由自然图形向意象图形转化的思维能力和整合能力。
3 .设计的表现技法与制作能力。
4 .设计的创意能力。
二、考试内容
以自然图形(如:人物、动物、风景、植物)以及静物、字体为元素的装饰表现与创意设计。
三、考试方式
1 .考试类别:命题设计。
2 .记分方式:采用百分制,满分为 100 分。
3 .考试材料:八开卡纸及水性颜料。
四、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 210 分钟,包括完成草稿和正稿的时间。
五、考试准备及建议
1 .考生应熟悉设计基础的艺术特征,加强对自然形态特征的认识和了解。
2 .考生应熟悉装饰图形及创意设计的表现形式特征,以及由具象形向意象形变化的思维方式和实践过程。
3 .考生应掌握装饰图形及创意设计的处理方法和技巧。
4 .考生应注重从艺术设计的经典作品中汲取营养,参阅图形与创意相关的图书资料,提高审美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