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2005年招收文艺特长生办法

2004年12月03日 来源: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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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招生对象:

1、应届高中毕业生(文、理科均可);

2、思想品德优秀、学习优良、身体健康;

3、须参加北京大学2005年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周或清华大学2005年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或北京市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的艺术测试,达到较高艺术水准。

二、招收项目:

圆号1人  长号2人  小号1人  双簧管1人  大管2人  低音提琴6人  大提琴10人  中提琴2人  小提琴2人  打击乐4人  竖琴1人   长笛1人  声乐10人  舞蹈20 人(男10人、身高1.73米左右,女10人、身高1.63米左右)  唢呐2人  竹笛1人  笙2人(低音、高音各1人 )   民族打击乐4人  柳琴2人  小阮2人  中阮2 人  大阮2人    高胡2人  话剧(包括主持)4人  其他4人

以上项目及人数因需要可作微调。

三、选拔程序和办法

1、学校将派老师前往北京大学艺术周、清华大学艺术冬令营观摩,有意向的学生可直接与学校现场老师联系。

2、也可直接将特长项目制成光盘或录像带和有关材料一并寄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①获得北京大学2005年艺术周或清华大学2005年艺术冬令营或北京市艺术测试的证书复印件,②《浙江大学2005年招收文艺特长生登记表》。

3、由学校文化艺术考评委员会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审,获得浙大艺术特长生资格者将以书面形式通知特长生,并签订文艺特长生协议。

4、获得资格者须参加全国高考文化课考试,高考成绩达我校在考生所在省(区、市)的录取分数线下50分左右(必须上一本线),方可被录取。个别条件特别优秀或学校特殊需要的,高考成绩可降到考生所在省的重点院校本科线(一本线)。

5、专业选择办法,达到一级证书的考生,按其高考总分上加50分后排列所在省(区、市)考生分数名次次序排定专业;达到二级证书的考生,按其高考总分上加30分后排列所在省(区、市)考生分数名次次序排定专业;加分后考生未达到我校在所在省(区、市)的最低录取线,由学校安排专业。

特长咨询老师:董浩然,联系电话:0571-87952774、85976231 

            吕丰,联系电话:87952504、87951979(传真)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大路38号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310027

 

                          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4年11月1日

 
2005年招收文艺特长生项目:

圆号1人  长号2人  小号1人  双簧管1人  大管2人  低音提琴6人  大提琴10人  中提琴2人  小提琴2人  打击乐4人  竖琴1人   长笛1人  声乐10人  舞蹈20 人(男10人、身高1.73米左右,女10人、身高1.63米左右)  唢呐2人  竹笛1人  笙2人(低音、高音各1人 )   民族打击乐4人  柳琴2人  小阮2人  中阮2 人  大阮2人    高胡2人  话剧(主持)6人  其他2人

最后需求的文艺特长生项目将有个别调整,恕不通知。

 

                          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