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2005年艺术特长生(声乐类、民乐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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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同济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增强校园文化氛围,充实和加强学校艺术团、合唱团的力量。我校2005年继续特招部分品学兼优并具有声乐或民乐艺术特长的应届毕业生进校,招生简章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生,有声乐或民乐艺术特长且品学兼优者均可报名。
二、报名时间和办法
1、2004年11月17~ 20日上午8:30 ~ 11:00,下午1:30 ~ 4:30,持学生证、考级证书、二张近期报名照和《同济大学艺术特招生报名表》,到彰武路同济新村88号甲(同济大学工会俱乐部)报名。报名时需付报名费20元,初试考务费80元。请如实填写艺术特招生报名表(该表复印件盖中学校章有效)。
2、报名联系人:艺术中心 金老师 Tel:65988179
工会 沈老师 Tel:65021631
三、初试日期和初、复试内容
1、2004年12月18日上午9:00,声乐类到同济大学 一、二九礼堂、民乐类到同济大学工会俱乐部,进行初试。2004年12月19日在同济大学 一、二九礼堂门口张榜公布通过初试进入复试名单,所有参加复试者需于12月25日上午9:00声乐类到同济大学 一、二九礼堂、民乐类到同济大学工会俱乐部,进行复试。
2、(声乐类)初试者每人唱一首歌(不得移调、不唱通俗歌曲)。复试者每人唱一首歌。(不得移调、不唱通俗歌曲)。报名时须报二首歌曲,歌曲的五线谱自备。(注明初试唱和复试唱,报名时交),考试时一律用钢琴伴奏。
3、(民乐类)初试报一首乐曲、复试报一首乐曲,复试时我校指定加试一
首乐曲(五线谱、简谱在复试前一天领取)
4、所有参加复试者合格与否,我校将寄出通知书。
四、录取办法及关于复试合格者的特招优惠政策及有关事项,将在复试合格者的家长会上作详细介绍
1、根据艺术类考试成绩和所报专业以及高考成绩;根据教育部及上海市2005年高考有关艺术类特长生的政策优惠录取。
2、专业分配由校招办、艺术中心及本人协商并签约(在学校指定专业范围内)。
同济大学艺术中心
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