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2005年艺术特长生招收办法暨第五届艺术特长生冬令营通知

2004年12月03日 来源:南京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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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活跃校园文化生活,进一步充实我校大学生文化艺术团。我校将于2005年1月底举办“南京大学2005年(第五届)艺术特长生冬令营”活动,并在活动中招收艺术特长生,招收人数为当年我校招生计划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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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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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交响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打击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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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民乐:笛、唢呐、笙、扬琴、柳琴、二胡、板胡、高胡、古筝、琵琶、中阮、三弦、拉阮(大提琴)、低音拉阮(贝司)、打击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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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舞蹈:民族舞蹈、芭蕾舞蹈、现代舞蹈(不包括街舞、霹雳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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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声乐:民族唱法、西洋唱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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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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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应届高中毕业生,学习成绩优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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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特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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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器乐类:能熟练演奏某一西洋乐器或中国民族乐器。乐器演奏要求达到优秀水平,并且有较熟练的视奏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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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舞蹈、声乐类:具有良好的训练基础,形象较好,女生1.62米以上,男生1.72米以上,具有专业水准,在市级以上比赛中曾获过奖,能担当领舞、领唱之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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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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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截止到200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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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符合条件者请登录我校招生网(xgc.nju.edu.cn)进行网上报名(对无法上网的学生可采取书面报名)。同时下载、填写报名表(或到南京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索取),附相关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邮寄至我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南京大学南园中山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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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南京市汉口路22号 南京大学本科生招生办 (邮编21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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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测试时间及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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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后我校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方能参加冬令营活动暨专业测试,名单将于2005年1月10日前上网公布并发书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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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日程安排:2005年1月28日到我校学生工作处报到,29-30日参加冬令营活动暨专业测试,冬令营活动期间食宿自理,并需缴纳报名、考试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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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分为初试和复试,具体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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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乐类:自选曲目两首,初试和复试各演奏一首;乐器自带(大型乐器如定音鼓、竖琴等我校提供)。复试增加视奏曲目一首(西洋乐:五线谱;民乐:五线谱、简谱自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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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类:自选曲目两首,初试和复试各唱一首;复试增加视唱曲目一首(简谱);伴奏(或伴奏带)自备,钢琴我校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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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类:自选作品两个(每个作品时间不超过3分钟),初试、复试各表演一个;伴奏带自备。复试增加形体模仿、即兴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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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对参加冬令营的学生,我校将视其专业水平和本校艺术团的需要,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从中选拔部分优秀学生作为南京大学2005年艺术特长生候选人,在录取时给予不同等级的优录政策,最大降分幅度可至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一本控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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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凡取得南京大学艺术特长生候选人资格的学生,仍需参加各省(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艺术特长生测试,合格者方可享受我校的优录政策。同时须与我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签订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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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我校对艺术特长生的所有承诺均以书面为准,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人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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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联系电话:025-83593004(招生办)、83593650(艺术教育中心) 传真:025-83592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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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姚军老师 谢白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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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报名,(http://xgc.nju.edu.cn/zhaosheng/art.xg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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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报名表,(http://xgc.nju.edu.cn/TABLE/art.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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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大学文化艺术教育中心 
                     南京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