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新高考“3+1+2”模式有利于学生多样化发展

2019年04月24日 来源: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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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省政府印发《辽宁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我省作为第三批推进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之一,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高考综合改革。从2021年开始,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总成绩,由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考生选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考生在确定选择性考试科目时,应在历史、物理两门首选科目中选择1门,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中选择两门,即通常所说的新高考“3+1+2”模式。

考生确定选考科目时,为何要在物理或历史中选1门,在其余4门中选两门?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解读。

新高考“3+1+2”模式体现高校人才培养需要。在高校人才培养中,物理是自然科学类专业的基础性学科,历史是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的基础性学科。高中阶段学习物理或历史科目,是大学阶段学习自然科学类专业或人文社科类专业以及其他交叉学科专业的重要基础。因此,将这两个科目作为首选科目,有利于为考生进入大学开展专业学习奠定扎实基础,有利于高校相关专业对学生的培养。

其次,新高考“3+1+2”模式符合我省普通高中教育教学实际。我省各地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存在一定差异,将物理和历史作为考生首选的科目之一,可以与现有师资、教室等条件有效衔接,引导不同地区、不同中学的学生合理选择学习科目,科学规划学业生涯,为进入大学继续深造奠定坚实的专业基础。

另外,新高考“3+1+2”模式,也有利于学生多样化成长发展。学生可从4门再选科目中选择两门参加选择性考试,理论上有12种组合。相比改革前文理分科的两种学科组合方式,不仅增加了学生的选择权,而且促进了文理交融,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学其所好、考其所长的原则,更加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更多机会。

据介绍,“3+1+2”模式和传统的文理分科有着本质区别。目标导向不同。“3+1+2”模式既体现了物理、历史学科的基础性作用,突出了高校不同学科专业选才的要求,也更加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考试内容不同。“3+1+2”模式中,学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考试时不分文理,所有考生的考试试卷完全一致;而传统文理分科的数学考试科目,试卷的内容和难度则是有区分的。(记者 张 健)

原标题:新高考“3+1+2”模式有利于学生多样化发展——《辽宁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解读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