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考保送生须公示至少10个工作日加强监督

2014年02月10日 来源: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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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招生委员会近日下发《关于做好河北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符合保送生条件的学生须本人向所在中学申请并经中学审核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各有关高校须于4月20日前,把本校已测试合格且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拟在我省录取的保送生名单加盖学校公章后寄送至省教育考试院。

根据通知要求,相关竞赛获奖符合保送生条件的学生要如实填写《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情况登记表》,由本人向所在中学申请并经中学审核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要在中学校园显要位置张榜公示名单、所在班级、获奖项目等关键信息。公示期间要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并留存影像资料备查。各市须加强对中学保送生推荐和公示工作的检查和监督,认真审核中学所报材料,如实填写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记者周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