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获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奖不具加分资格

2012年03月13日 来源: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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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安徽省教育考试院消息,安徽调整高考加分项目,一些学科竞赛获奖者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资格。

  在此次调整中,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学生,应届毕业当年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向高校投档,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资格;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的学生,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资格和高考加分资格。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一、二等奖,或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的学生,应届毕业当年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向高校投档,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资格。

  只有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决赛一等奖并被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遴选为参加国际(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队集训的学生,应届毕业当年才保留高校招生保送资格,经所报考高校测试后决定是否录取。

  此外,体育特长生高考加分项目限定在中学普及程度高、锻炼效果好的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8项。据了解,调整政策从2011年秋季进入高中阶段一年级的学生(即2014届高中毕业生)开始适用。2010年(含)以前已进入高中阶段学习的学生,仍可适用调整前的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