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关于做好2011年北京外国语大学等三所院校部分外语专业在京招生工作的通知

2011年03月17日 来源:北京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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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生办法

  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语言大学、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部分外语专业2011年在京招生实行考生自愿报名、单独加试、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不填高考志愿、在提前批次录取之前单独录取的办法。

  二、报考条件

  已参加北京市2011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均可报考。

  三、单独招生专业及计划(见附件)

  四、报名、加试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见附件)

  考生一律登录学校报名网站进行报名, 考生在报名时必须向招生学校提交本人参加北京市2011年高考考生号(以“11110”开头的14位编号)。考生只能报考一所院校。

  加试形式为口试、面试,具体内容及注意事项请查询招生学校公布的招生简章。

  五、录取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将在7月初统一录取之前,安排单独招生专业录取。录取工作贯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既依据考生的高考总成绩和口试、面试的成绩,还要注重外语、语文的单科成绩。

  录取时将根据报考上述专业考生的成绩,原则上按计划招生总人数的150%以内的比例,分别确定男、女生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学校负责制”的原则由招生学校决定录取与否,遗留问题由学校处理。

  已被上述专业录取的考生,其他学校不再录取。

  六、新生入学复查

  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报到入学。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附件:

  北京外国语大学等三所院校部分外语专业在京招生工作.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