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100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名单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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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教育部获悉,新建的100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经过激烈角逐,名单终于出炉。据悉,今年遴选其中的40所左右高职院校立项建设,2011年、2012年再分别遴选30所左右,2015年完成全部项目验收工作。
据介绍,这次遴选的程序首先由地方政府推荐评估遴选,最终由教育部和财政部组成专家组,由思科公司提供网络支持,采取网络答辩的方式评出。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于2006年由教育部和财政部联合启动实施,4年来,已经遴选出100所高职院校进行重点建设。
据介绍,已有的100所示范建设院校在探索校企合作办学体制机制、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单独招生试点、增强社会服务能力、跨区域共享优质教育资源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引领了全国高职院校的改革与发展方向。
据专家介绍,新遴选出的100所国家示范高职院校,在办学体制机制、地方支持政策与制度等方面都承诺将作很大的创新和设计。比如,在地方财政支持方面,湖南省娄底市政府承诺在娄底市生产的每吨煤中提取0.30元设立专项经费,用于支持娄底职业技术学院办学;在校企合作方面,天津交通集团董事会承诺将校企合作绩效考评列入集团直属企业支持天津交通职业学院办学的年度绩效考评范围;在学校管理体制方面,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组建了由河北省化工厅厅长为董事长,30多家大中型化工企业为董事单位的办学董事会;在聘任兼职教师方面,常州市政府拟按生均500~800元设立园(校)企合作专项补贴,用于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聘任兼职教师的课时费支付;在学生顶岗实习方面,杭州市政府为支持杭州职业技术学院,特出台政策规定:劳动保障部门为见习学员按每人半年50元标准补贴商业保险;实施见习基地的训练费补贴,补贴标准为专业技术类岗位400元/人/月,非技术类岗位为150元/人/月。
今年新遴选出的100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旨在推进地方政府完善政策、加大投入,创新办学体制机制,推进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增强办学活力。同时,以提高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并且,鼓励深化内部管理运行机制改革,增强高职院校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记者 梁国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