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扩大高校专业设置自主权
2010年07月14日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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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近日下发《关于开展2010年度高等学校专业结构调整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高校设置专业不能盲目和随意,应根据本省产业结构调整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增设专业。
2010年,福建重点支持本专科高校增设海洋工程类、交通运输类、水产类等10类本科专业,原则上不再增设社会学、金融学、工商管理等16个本科专业;重点支持高职高专院校增设机械设计制造类、机电设备类等10类高职专业,原则上不再增设文秘、市场营销、应用英语等11个高职专业。
福建鼓励和支持高校走开放式的专业建设路子,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与行业、企业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制度,实现合作共赢。高校可选择一批办学水平高、办学特色鲜明和应用性强的专业,积极与有关部门、行业、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办学,合作培养产业发展急需的紧缺人才。
另外,福建扩大高校专业设置自主权,从今年开始,允许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等7所省重点建设高等学校和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漳州职业技术学院等11所国家及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在教育部规定的专业设置限额内自主调整和设置专业,并由省教育厅直接报教育部审核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