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2010年高考宣传:特殊类型招生

2010年06月04日 来源: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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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类型招生之一 ——保送生

  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院校招收保送生办法》规定: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的具有实施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可招收保送生,具备资格高校必须制订保送生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布。

  保送生报名、推荐、考核、录取程序为:①凡符合保送条件的一律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全省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②省级优秀学生、相关竞赛获奖学生,由本人向所在中学申请,经所在中学审核公示后,由所在中学报省招考办备案并向有关高校推荐。符合保送条件的退役运动员,可向国家体育总局申请,并由国家体育总局进行资格审核后向有关高校推荐。符合保送条件的公安英烈子女,可向烈士生前所在单位或英烈现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逐级报至省公安厅政治部审核后报公安部政治部审批。③高校须对本校拟录取的保送生进行文化测试及相关考核,测试考核合格的保送生名单由高校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省招考办“龙招港”网站进行公示,并由省招考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④经省招考办审核录取的保送生免于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由招收高校在高考前直接向考生填发录取通知书。

  选拔保送生的条件为:

  1.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2001〕1号)要求,在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2.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3.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省级赛区)、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一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4.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5.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6.根据高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对生源的特殊要求,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仅可向高校的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推荐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优秀且高中阶段均在本校就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7.符合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等6部(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体人字〔2002〕411号)中有关保送要求的退役运动员,即曾获得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和获得球类集体项目运动健将、田径项目运动健将、武术项目武英级和其他项目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的退役运动员。

  8.符合公安部、教育部印发的《普通公安院校招收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的暂行规定》(公政治〔2000〕138号)的公安英烈子女。

  对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获奖材料取得保送资格的学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将取消其当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录取资格及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并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保送进入高校学习的,由高校取消其学籍。

  特殊类型招生之二 ——自主招生

  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即自主招生,经教育部批准始于2003年,是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大力选拔各类优秀创新人才的重要举措,是多元化考试评价制度和多样化招生录取制度的新探索。

  1、招生高校。2010年由教育部确定有资格进行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的高校有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共76所(详见附件)。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试点高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有免费师范生招生任务的主要招收免费师范生。

  2、申报考核。符合试点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由所在中学或专家推荐,也可本人自荐,向试点高校提供考生在高中阶段德智体美发展情况以及获奖、特长等证明及写实性材料。试点高校组织专家组,按照自主确定并经公示的条件和考核办法,对推荐的考生材料进行审查,并在进行面试等相关测评、考核后,提出候选人,由试点高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入选考生名单。

  3、入选公示。所有入选考生名单须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同时,须在省招考办、试点高校及考生所在中学网站上公示不可少于两周。

  4、投档录取。入选考生报名参加全国统考,且成绩达到我省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满足高校规定的录取要求,高考录取时省招考办将向考生选报的试点高校投档,试点高校审核录取。已开展自主招生试点满三年的“985工程”的高校,对在创新实践或学科专业方面表现突出,或在试点高校组织的测试中综合排名位居前列的少数特别优秀的入选考生,可自行确定对上述考生高考成绩的要求。

  5、监督检查。对违反有关规定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责任属考生本人的取消其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附件:2010年自主选拔录取试点高校(76所)

  特殊类型招生之三 ——高水平运动员

  2010年有资格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普通高校共计234所(详见附件),各高校所招收的专业项目不尽相同。

  1、报名条件。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名参加招生高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本科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人数控制在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

  2、专项测试。高校招收的高水平运动员,必须报名参加高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测试合格的考生须在其户口所在地参加全国统考(文化课考试)。获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及武术武英级以上称号的考生,可申请参加高校组织的文化考试。

  3、投档录取。招生院校拟录取名单,须经省招考办审核并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龙招港”网站公示两周后投档。我省今年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原则是:高考录取时,对高校招收的高水平运动员,须经高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后,文化成绩达到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志愿投档;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文化课成绩达到全省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考生,由招生院校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按志愿投档。获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及武术武英级以上称号的考生,参加由高校组织的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省招考办审核后可直接办理录取手续。

  附件:2010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高等学校及项目

  特殊类型招生之四 ——艺术特长生

  普通高校艺术特长生招生对象为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确定的报考条件,具有音乐、舞蹈、戏剧、书画等艺术特长的考生。

  1、招生高校。2010年由教育部确定有资格试点开展招收艺术特长生的高校共有53所(详见附件)。招生人数控制在国家核定的该校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

  2、报名测试。试点高校编制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并向社会公开:包括艺术特长测试科目、时间、地点,选拔人数,录取办法等,凡具有一定艺术特长、文化课成绩能达到全省本科一批分数线上的考生均可向有关高校报名参加测试。

  3、入选公示。我省入选考生名单须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龙招港”网站上公示。未经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考生,省招考办不能按艺术特长生有关投档政策投档,试点高校亦不能按艺术特长生有关录取政策录取。

  4、投档录取。参加艺术特长生测试的考生必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全省统一组织的高考文科或理科报名和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考试)。高考录取时,省招考办在高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且不低于全省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范围内,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对艺术特长生测试成绩特别优秀、文化考试成绩低于试点高校调档分数下20分但达到我省确定的全省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高校应向省招考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予以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校招收艺术特长生总数的15%)。

  附件:2010年教育部确定可试点招收艺术特长生的53所高校

  特殊类型招生之五 ——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

  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对象主要是在役和退役的优秀运动员以及具备下文所列项目之二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资格的后备人才。实行以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招生办法。

  1、单独招生考试办法。文化考试由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统一命题并组织考试,试卷由招生院校组织评阅,体育专项考试由招生院校负责组织,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统一的考试办法和评分标准。

  2、报名条件:报考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可直接按照招生院校的招生简章要求,直接到招生院校报名(4月1日前),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具备规定项目之二级运动员(含)或二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具备规定项目之一级运动员(含)或一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同时,考生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全省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3、考试时间。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的文化考试定于5月8日、9日进行(冬季项目报名在1月31日前,考试在1月至3月之间进行),体育专项考试原则上于文化考试前七日内进行。

  4、录取。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各招生院校根据当年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确定。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各招生院校根据考生的体育专项考试成绩及文化课考试成绩,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具备一级运动员、一级武士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原始分基础上增加30分;具备运动健将及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原始分基础上增加50分。

  招生院校必须于6月15日前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招考办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所有遗留问题均由招生院校负责。已被招生院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

  附件:招收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高校及专业简介

  特殊类型招生之六 ——小语种招生

  “小语种”招生,即普通高等院校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招生。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大多数以往招收小语种的有关高校对小语种专业招生均进行了调整,不再自行组织命题考试和单独录取,调整为面向全国统考生源在本科提前批录取,详见《招生计划》。

  2010年仅有以下5所高校有关小语种专业仍自行组织命题考试、单独录取:北京大学(梵语巴利语)、中国人民大学(俄语)、南京大学(德语、法语、日语、俄语、朝鲜语、西班牙语)、东南大学(日语)、浙江大学(俄语、日语、德语、法语)。2011年起也将全部调整为面向全国统考生源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

  特别指出,今年凡填报本科提前批小语种专业的考生,须认真参阅《招生计划》中院校计划下面的说明,及查阅所报院校网站中由院校在高考前后组织外国语言文学综合能力测试方面的有关要求,“量力而行,对号入座”。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