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考人数减1.9万 将加强高考计划调控

2010年04月30日 来源:扬州日报
二维码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核心提示

2010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将继续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按照“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批次录取、按标准录取、按程序录取,确保“不在政策之外降低一分”、“不在计划之外特批一人”。

“严格招生纪律,严把招生政策,切实保证招考公平。”记者昨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今年将加强高考计划调控,科学分解计划,确保计划的严肃性。

全省报名人数减少1.9万

2010年,我省高考报名人数为52.7万人,比去年减少约1.9万人。在报考生源中,文科类21.7万人,占41.1%,理科类22.8万人,占43.3%,文理科考生之比接近1:1。今年对文理分开计划、分开划线、分开录取的微调政策进行实施。

我市高考考生增加716人

在全省高考人数减少的大背景下,我市情况如何?记者从市教育考试院获悉,我市2010年高考报名总人数为32946人,比去年增加716人,其中文科类11100人,理科类11549人,报考理科类的考生比报考文科类的考生多了449人,艺术类2491人,艺术兼文科类5316人,艺术兼理科类1898人,体育类95人,体育兼文科类326人,体育兼理科类171人。我市报名的考生中,应届毕业生人数为30855人,占报考人数的93.7%,社会考生人数与往年相比变化不大。

“全省招生部门和高等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规模,各类招生计划要全部在教育部网上安排和调整,并在计划管理系统中备案。”省教育厅表示,今年将维护招生计划管理的严肃性。对于增加计划和调整计划的使用,要坚持集体议事、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使用原则、使用程序、使用范围和使用责任,严禁与收费挂钩。对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要公开征求考生志愿。

2010年高招照顾政策

1.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将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分投档(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突出事迹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报经省招委会讨论批准,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3)烈士子女,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4)少数民族考生平行院校志愿中A院校报考民族院校的,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报考其他院校的,录取时可加3分投档。

(5)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6)外语选考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其本科平行院校志愿中的A院校的第一专业报考非英语语种的外语专业,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2.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申请享受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名单,须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报省教育考试院等有关部门接受审核,审核通过的名单经再次公示无异议后方为有效。

此外,根据我省2008高考方案及其完善微调办法的有关规定,从2010年起,凡符合下列规定之一的应届考生,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具体规定如下:

(1)对第一次参加必修科目测试,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含技术科目补考合格,下同)的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每1门必修科目成绩达到A级,在划线前加1分计入统考成绩;如4门必修科目成绩均达到A级,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在划线前奖励1分,即加5分计入统考成绩。

(2)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体育类、艺术类考生,第一次参加必修科目测试,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每1门必修科目成绩达到A级,在划线前加1分计入统考成绩;如4门及4门以上必修科目成绩达到A级,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在划线前加5分计入统考成绩。

(3)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在参加文科类或理科类录取时,除两门选修科目以外的4门必修科目如在第一次参加学业水平测试取得A级的,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其奖励分数参照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的政策执行;在参加体育类或艺术类录取时,其奖励分数参照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体育类、艺术类考生的政策执行。

第3条规定的政策性奖励分可与第1条规定的照顾分值累计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