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10年高考实行平行志愿 5月10日填报

2010年04月30日 来源: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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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上海高考第一次志愿填报将于5月10日开始,市教育考试院昨天发布《201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问答》,上海今年继续实行平行志愿填报投档方式,院校可在1∶1至1∶1.05间自主确定投档比例,也不要求考生每一批次必须填报一所外地院校。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

平行志愿同一批次中,投档时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高分考生比低分考生排序在前,优先检索;完成排序后,依照考生志愿顺序依次检索,只要按序检索到考生所填报的某院校应投档额未满,该生档案即能被投入该校;一旦进档,排序在后面的志愿就不再检索。

第一批本科可填报四个院校志愿,第二批本科可填报六个院校志愿,高职(专科)可填报八个院校志愿。第一批本科征求志愿可填报三个院校志愿,第二批本科征求志愿可填报六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中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此外,还有是否愿意调剂等选项。征求志愿环节中,每个院校志愿可填3个专业志愿及是否愿意调剂选项。

根据相关规定,在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中,院校可根据该科类、该批次的计划数和生源情况在1∶1至1∶1.05间自主确定投档比例。

自主招生考生须A志愿填试点高校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若总分相同,依照文理科类的不同,按不同的科目顺序排序后进行投档。文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综合。理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文、综合。

按教育部规定,通过先期考核和公示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考生,须在A位置填报试点高校志愿,市教育考试院将在招生高校所在批次投档前先将统考成绩符合要求的考生投档给高校。取得上海大学“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可在A位置或者B位置填报上海大学志愿。

在7月下旬,所有准备报考高职专科的考生,同时填报高职(专科)的志愿,录取时按照高考语、数、外、综合测试(20%计入总分)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检索考生志愿,并向院校投档。

不要求每一批次必须报一个外地高校

往年,为鼓励考生填报外地高校,规定每一批次必须填一所外地院校。今年不做限制,不要求每一批都要填一个外省市院校,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学业能力水平、意愿和兴趣爱好来选择填报院校志愿。

与本市院校一样,实行平行志愿的外地院校根据本校公布计划数(分批次、分科类)在100%-105%之间确定本校的投档比例。

为了鼓励考生报考外省市院校,在投档录取中继续实行报考外省市院校加20分投档的政策;外省市院校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生源不足可实行降分投档。

市教育考试院也提醒,并不是所有填报外省市院校的考生都加20分投档。生源好的外省市院校在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就已完成计划,则不进行加分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