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五条禁令”防止高考舞弊

2010年04月26日 来源:新华网吉林频道
二维码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新华网吉林频道4月23日电(记者马扬)记者从23日召开的"吉林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暨加强考风考纪工作视频会议"上获悉,今年,吉林省推出以"五条禁令"为主的"一把手"工程,以确保"平安高考"。

  根据要求,吉林省今年高考期间将"人防"、"机防"并举,"预防"、"打击"并重,考前建成电子监控巡查系统,联网运行,考后对视频记录进行认真审查,坚决查处考试作弊行为。

  与此同时,教育部门将全力配合公安、工信和工商等部门,彻底清查无线作弊器材集散地,加强对网上线索的跟踪追查。加强手机屏蔽仪、金属探测仪、无线信号干扰等技术设备的安全使用;把监考行为纳入对教师综合考评体系,继续实施异地监考。

  为加强考试纪律,吉林省还出台了"五条禁令":一是对舞弊考生,一律取消当年成绩和下一年高考资格;二是对参与或授意舞弊的公职人员,一律给予党政纪处分;三是对参与或授意舞弊的领导干部,一律先停职检查,再作组织处理和党政纪处分;四是对失职失责造成影响和后果的部门,一律追究责任;五是对参与或间接参与舞弊等违纪的领导干部、党员干部、考生和考生家长,一律公开曝光。

  吉林省副省长陈晓光说,吉林省将通过严格的责任追究,确保高考"一把手"工程落实到位,对发生高考舞弊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不仅要追究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责任,而且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追究地方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