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关于2010年办理侨生中高考身份证明通知

2010年03月24日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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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度办理归侨子女、华侨在京子女、归侨学生中、高考身份证明的通知

各区、县、局、总公司、大专院校及中央在京单位:

2010年,初、高中学生报考中等学校、大专院校工作即将开始,为落实党对归侨子女、华侨在京子女、归侨学生的照顾政策,定于2010年4月6日至5月10日期间,为参加中、高考的归侨子女、华侨在京子女、归侨学生办理身份证明。办理身份证明条件如下:

一、 办理归侨子女(不含孙子女)身份证明条件

须持考生父(母)亲的《北京市归国华侨证》、户口簿办理;如户口簿不能证实归侨与考生的亲属关系,在具备《北京市归国华侨证》的同时,应出具归侨所在单位(司、局级)统战(组织、人事)部门核定的归侨与考生亲属关系证明。

二、办理华侨在京子女(不含孙子女)身份证明条件

父母双方均在国外定居的,父母一方应持我驻外使(领)馆或住在国驻京使(领)馆出具的华侨身份公证及与考生的亲属关系公证。

父母一方在国外定居的,应持我驻外使(领)馆或各国驻京使(领)馆出具的华侨身份公证及国内一方所在单位(司、局级)统战(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夫妻及与子女)关系证明。

三、办理“归侨学生”身份证明条件

凭归侨学生本人的《北京市归国华侨证》及户口簿办理。

为方便办证,凡具备上述材料的,可持原件(并备有复印件)到考生户口所在地的区政府侨务办公室办理身份证明。鉴于远郊区县的侨界考生数量少,远郊区县参加高考的考生到市侨办办理身份证明。参加中考的考生仍在本区县办理身份证明。

办理归侨子女、华侨在京子女、归侨学生的身份证明,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请各单位严格把关,细心审核,认真办理。

二0一0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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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务部门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北京市侨办 66001026 西直门内大街118号

东城区侨办 65131463 东城区金宝大街52号三层

西城区侨办 88064027 西城区二龙路27号

崇文区侨办 67122716 崇文区长青园1号

宣武区侨办 83976063 广安门南街68号

朝阳区侨办 65099432 日坛北街33号

海淀区侨办 88487087 西四环北路11号

丰台区侨办 63892335 北京西客站南路168号

石景区侨办 88699362 石景山路18号

门头沟区侨办 69847974 门头沟区新桥南大街25号

房山区侨办 69370207 房山区良乡西路10号

通州区民委 80548396 通州区新华北街52号

顺义区侨办 69461734 顺义民政局院内

昌平区侨办 69744130 昌平区府学路民政局

大兴区民委 69226329 大兴兴政街31号

平谷区侨办 69967234 平谷区府前西街8号

怀柔区侨办 69647410 怀柔区青春路28号

密云县侨办 69088386 密云县城后街23号

延庆县侨办 69101961 延庆县东外大街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