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和解放军四总部下发《关于加强国防生军政训练和任职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0年01月29日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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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和解放军四总部下发《关于加强国防生军政训练和任职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

  教育部和解放军四总部近日下发《关于加强国防生军政训练和任职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国防生在校军政训练、基地化集中训练、当兵锻炼和任职培训的目标、任务、方式和措施,作出了明确的具体规定。

  《意见》明确,国防生在高校学习期间,要进行不少于120学时的军政理论知识学习,每周利用早操和双休日等课余时间训练3小时;一年级国防生暑假到总部指定的军队院校、训练机构参加25个训练日的基地化集中训练;三年级国防生利用暑假或寒假到部队当兵锻炼3周;培养目标为指挥类的四年级国防生,利用专业实习等时间到部队见习代职3周;毕业国防生离校后至军队院校任职培训开学前,进行为期50天的入伍强化训练;国防生任职培训期间,执行军队院校“合训分流”学员相关政策规定,任职培训结束后,组织1至3个月的岗前见习,然后再定岗定位。

  《意见》强调,国防生军政训练和任职培训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遵循普通高等教育规律和军事人才培养规律,积极推进普通高等教育和军事能力建设有机衔接,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要着力打牢献身国防的思想基础,确保广大国防生理想信念坚定、价值追求端正、思想道德纯洁;要突出岗位任职能力的培养提高,促进国防生尽快实现由青年学生向合格军人、合格军官的转变;要紧密结合国防生实际,坚持遵循规律、循序渐进、强化养成,注重科学施训、严格施训、安全施训,努力增强针对性有效性;要严格实行全程考核筛选,把军政素质考核作为国防生评优和解约的重要依据,合理设置考核内容和标准,健全完善考核办法,军政素质达不到要求的不得分配部队。

  另据了解,从2010年开始,国防生基地化集中训练、到部队当兵锻炼、见习代职等将在所有签约高校全面推开。

  自2000年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关于建立依托普通高等教育培养军队干部制度的决定》以来,全国已有5万多名毕业国防生补充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