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明年高考有新变化 应届高考生须有综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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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冯爱君)近日,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黑龙江省2010年高考改革方案已经出台, 2010年我省的高考与往年高考相比,不变体现在5个方面:即使用国家试题不变、考试科目不变、分值不变(总分和各科分值不变)、各科考试时间不变、考试天数不变。变,体现在考试范围适当增加选考内容等。
据了解,“变”体现在“三项改革”,即:考试范围适当增加选考内容,语文、数学、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7个学科设选考内容,体现导向性;招生报名与学业水平考试适当挂钩,普通高中应届学生报考本科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录取院校,学业水平考试的考试成绩(不包括考查成绩)要达到10个C级及以上,体现综合性;高校录取高端多元、中端稳定、低端放开,对应届生实行国家统一考试与普通高中综合评价相结合的录取模式,普通高中学生综合评价信息纳入考生电子档案,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参考依据。实行自主招生的重点高校可在高校自主考试基础上,自行规定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要求。省内国家级示范性高职(专科)院校进行自主规定考试科目、自主命题考试、自主招生录取的试点;省内部分高职(专科)院校相关专业逐步采用国家统一考试部分科目成绩与学业水平考试相关科目成绩相结合或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的录取方式,体现开放性。
综合评价信息主要包括学生在高中阶段学校综合评语、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模块修习数量及获得学分、综合实践活动学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情况、担任学生干部职务情况、特长、获奖及处分情况等。
户籍在我省、就读在外省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考生除凭户籍、二代身份证、应届毕业证明信原件外,还须提供外省学业水平考试管理机构出具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和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到户籍所在的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报名。如果所就读的省份没有实行新课程改革,考生须提供由当地高中会考管理机构出具的会考成绩证明和由所就读中学出具的综合评定材料,到户籍所在的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