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2010年空军选通应届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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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教育部、公安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海、空军招飞工作总体安排,杭州市2010年空军选拔普通应届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工作将于10月中下旬展开。
招收对象为2010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男生,年龄为16-19周岁( 199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宣传动员是保证招飞任务顺利完成的基础。各学校要充分发挥党团组织和班主任作用,利用板报、标语、广播及召开班会等方式进行爱国主义和国防教育,激发青年学生报考积极性,鼓励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报考空军航空大学,接受国家的挑选。
具体事宜请查询空军招飞网站(http//www.cgw.cn)
附:2010年空军选拔高中生飞行学员基本条件
一、身体条件
(一) 基本条件
身高:165--- 185厘米;
体重: 52KG以上(未满18周岁 50KG以上);
视力:按空军环形视力表双眼裸视分别在1.0(E字表为5.0)以上。身高178--- 185厘米,视力在0.8以上;
血压:平静血压不超过18.4/11.7千帕(138/88毫米);
色觉:无色盲、色弱;无文身、刺字。
(二) 凡有下列病史或体征者不宜上站报名体检
身体有明显畸形,四肢残缺,功能不全及步行不稳者;
有开颅、开胸手术以及头部外伤昏迷史者;
经常腰腿痛或一年内有骨折者;
有慢性胃肠病(经常心口痛、吐酸水或拉肚子)或七岁后患过传染性肝炎者;
患过脑膜炎、脑炎、肾炎、结核病或有哮喘及经常咳嗽者;
经常头痛、头昏、失眠者;
家庭及本人有精神病、癫痫(羊角疯)或本人有晕厥史者;
有口吃(结巴)者;
有梦游症或12岁以后仍有尿床现象者;
有耳聋,经常耳鸣或耳内流脓者;
乘车(船)恶心、呕吐者;
牙齿脱落3个以上或明显咬啮不良者;
平时戴眼镜学习或有夜盲者;明显斜视者。
二、心理品质条件
(一) 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
(二) 心胸宽广,性格开朗;
(三) 大胆果断,意志力坚强;
(四) 情绪稳定,控制力强;
(五) 理解、记忆等智力水平较高
(六) 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四肢协调、方位判断准、模仿能力强。
三、 政治条件
(一) 本人条件:思想进步,历史清白,忠诚老实,遵纪守法,现实表现好,志愿献身空军飞行事业。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宜报名:
政治思想落后、对党的现行政策有不满言行者;受过公安部门刑事处分或处罚者;有流氓、偷窃、赌博、打架斗殴等不法行为者;参加宗教组织并进行活动者;高中阶段受过学校处分者。
(二) 家庭条件:家庭成员及联系密切的亲属,拥护党的现行路线、方针政策、历史清楚,无重大问题。
(三) 报考态度:学生自愿,家长支持。
四、文化条件
高考成绩估分应达到各省(市)2009年二本线下15%,考虑到个别学生文化成绩还有一定的提升空间,可在综合审查把关的前提下予以暂留,参加南京选拔中心文化初选考试仍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将不再保留。所学外语必须是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