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09年专科批次录取于14日正式启动
2009年08月12日
来源: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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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省普通高招专科提前批录取工作将于8月14日开始。省教育厅昨日下发通知称,今年专科批各民办高校要严格按照经省高招办核准的录取考生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严格执行高校招生资格、招生计划与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相挂钩的政策,未经省高招办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一律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据介绍,去年同期有个别民办高校出现违规招生行为,省教育厅规定,今年各民办高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核准下达的本校当年招生计划,录取必须将通过省高招办核准后形成的录取考生名册作为考生录取的依据。严禁院校以新生报到率不理想、办学尚有余力或先入学再补办录取手续等为由,在未经省高招办办理录取(含补录取)手续之前,擅自招收落榜考生进校“跟读”。严禁违规承诺录取学生,严禁通过社会中介机构或教师自行组织生源。同时,严禁通过虚假宣传,模糊混淆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网络教育与普通高校招生的区别,以自考助学班、网络教育班等入学通知书蒙骗考生及家长。
省教育厅表示,今年将加大招生执法监察力度,对招生录取中发现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并追究有关部门及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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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起,被高校录取的新生要自行领取纸质档案,自己带到学校报到。领取纸质档案时,考生要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并且本人要亲自前往;领取的地点是报名点所在的区高招办,领取的时间为8月10日起的正常上班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