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课改高考方案公布 调整考试科目录取方式

2008年12月24日 来源:现代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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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下发《关于2009年实施新课改高考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从2009年开始,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方式将有很大的调整,实行以“分类测试、分批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为选拔模式的“新课改高考方案”。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了使2009年高考考生与家长更清楚新课改高考方案,目前教育考试院正在起草新高考方案的解读,2009年1月将会公布。 通讯员 薛平 记者 徐佳菁

考试科目、分值和考试时间的变化

●考试科目

现行考试科目为“3(语文、文/理数学、外语)+X(文/理综合)”,新课改考试科目如下:

文、理考试科目,分三类设置

类别 考试科目 满分值

一类 3(语文、文/理数学、外语)+X(文/理综合)+ 自选模块 810分

二类 3(语文、文/理数学、外语)+X(文/理综合) 750分

三类 3(语文、文/理数学、外语)+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550分

一类科目在保持原有“3+X”科目组合的基础上,增加测试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二类科目维持原有“3+X”科目组合,重点测试获得通用型知识的能力;三类科目在保持共同科目“语、数、外”基础上,侧重测试实用技能。

艺术、体育考试科目分本、专科设置

类别 考试科目 文化分满分值

本科 3(语文、文/理数学、外语)+X(文/理综合)+艺术专业/体育术科 750分

专科 3(语文、文/理数学、外语)+艺术专业/体育术科 450分

3(语文、文/理数学、外语)是三类的共同科目,X(文/理综合)是一、二两类的共同科目。自选模块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门学科的18个选修模块(每门课2个选修模块),每个模块编制1道试题,共18题,每题10分,由学生任意选答6题。

技术考试(信息技术或通用技术)和听力测试,一年提供2次考试机会,由学生自主决定参加考试的时间和次数(限定在2次以内),并从中选择一次考试成绩计入总分。成绩两年有效。

现行第一批录取学校自主选择使用一类或二类考试科目,现行第二批(一般本科)、第三批(民办本科)录取学校使用二类考试科目。

学生自主选择报考一类、二类、三类考试科目,三类可以兼报。

从2009年起,浙江省自主命题科目由现行语文、数学、外语扩大为所有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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