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关于做好2009年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统考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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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教考院普招[2008]128号
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区内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考试工作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8〕14号)文件要求,为确保2009年我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艺术统考)顺利实施,现将《宁夏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统一考试实施办法》及《宁夏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统一考试细则》下发给你们,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管理,做好艺术统考的宣传、报名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和学校要本着对考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抓好艺术统考的宣传工作,确保所有艺术类考生都能清楚地了解我区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考试的相关事宜。
二、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要做好艺术统考的报名工作,并注意以下事项:
(一)报考区内外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在我区参加艺术统考报名。不参加艺术统考报名的考生,一律不具有艺术类专业招生的录取资格。
(二)今年我区艺术统考开设美术、音乐和舞蹈等三类。报考区内外美术类、音乐类和舞蹈类的考生必须参加我区艺术统考并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才具备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艺术专业的录取资格。
(三)报考我区未开考的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按其他类参加我区艺术统考报名后,方可持我区艺术统考准考证参加报考院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
(四)报名时间为2008年12月10日至14日,逾期不再补报。考生报名时必须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报名结束后,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将考生报名信息于2008年12月17日前报宁夏教育考试院普招处。
(五)艺术统考准考证由宁夏教育考试院统一印制,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于2008年12月24日到我院领取报名考生的准考证, 12月28日前发放到考生。
(六)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美术类考生考试所用画具由考生自备。音乐类考生中选考器乐科目的考生,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舞蹈类考生及音乐类考生中选考舞蹈科目的考生,必须着练功服(考生自备)参加考试。
四、报考音乐类专业、舞蹈类专业、美术类专业的考生于2009年1月15日下午到考点(宁夏大学A区)查看笔试考场及面试时间安排,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考试时间为2009年1月16日-19日,美术类专业考试时间为2009年1月16日-17日。
五、参加艺术统考报名的考生报名时应缴纳报名考试费:音乐类、舞蹈类每人次160元,美术类每人次140元,报考我区未开考科目的考生收取报名费20元。
二○○八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