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08年警官学院公安类专业招生面试工作公告

2008年06月30日 来源:广东省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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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招生委员会下达的招生计划,广东警官学院2008年在广东省招收公安类专业学生1020名,其中本科生770名,专科生250名。遵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报考本、专科公安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招考学校统一组织的面试政审,现就广东警官学院2008年公安类专业招生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本科公安类专业的考生年龄须在21周岁以下(1987年9月1日后出生),未婚;报考专科公安类专业的考生年龄须在22周岁以下(1986年9月1日后出生),未婚。

  (二)政审合格: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强,志愿并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直系亲属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的政治历史清楚,现实表现较好。

  (三)体检合格:男生身高不低于168公分、女生身高不低于158公分;本科裸眼视力不低于4.6、专科裸眼视力不低于4.8,无色盲、色弱;无口吃,无重听;肝功能正常、乙肝表面抗原阴性;无器质性心脏及血管疾病;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疤痕,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无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察职业的疾病。

  (四)公安类专业女生招生比例10%。

  二、面试事项

  凡报考广东警官学院本科的治安学、治安学(涉外警务方向)、治安学(交通管理方向)、侦查学、侦查学(毒品犯罪侦查方向) 、经济犯罪侦查、刑事科学技术等公安类专业;及专科侦查、治安管理等公安类专业的考生,且高考成绩达到省招生办公布的该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者,须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面试、政审。

  (一)面试时间 : 报考本科公安类专业:7月2日?5日;报考专科公安类专业:7月14日-16日;详情请留意www.gdppla.edu.cn/zsb。

  (二)面试内容:

  (1)验血:肝功能及两对半检验 ;(2)量身高、称体重; (3)测视力、色觉、嗅觉;(4)心脏听诊;(5)综合测试(检查面部、头部、手、臂、脚、腿、体形等情况)。

  面试体检合格后,由考生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对考生进行政审。

  (三)面试地点: 广东警官学院滨江校区(广州市滨江东路 500号)。

  (四)面试费用: 考生面试期间的食宿、交通费及交付体检机构的体检费等均由考生自行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