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现役院校招生面试、体能测试、军检、政审工作实施办法
2005年05月17日
来源: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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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现役院校的生源质量,根据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公安部所属普通高等院校2005年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和做好公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05]161号)精神以及《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结合我区公安院校及公安现役院校招生实际情况,所有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和公安现役院校的考生必须经过面试、体能测试、军检、政审。
现就我区2005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现役院校招生面试、体能测试、军检、政审工作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招生院校类别
(一)公安普通高等院校: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二)公安现役院校: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公安海警高等专科学校。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条件
凡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及公安现役院校的考生除具备《2005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规定》的报名资格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志愿献身公安事业;
2、高中毕业;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外语专业不超过20周岁);
3、身体健康,符合从事相关公安工作所要求的条件;
4、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招收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止当年9月1日)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政治面貌应为团员。边防管理专业招普通文科和普通理科考生,限英、日、俄语种;其它专业招普通理科考生,限英语语种。
5、报考公安海警高等专科学校的考生为普通理科应届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止当年9月1日)。
(二)政治条件
凡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及公安现役院校的考生除具备《2005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规定》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标准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并经公安机关政治审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政审不合格:
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
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道德品质不好的;
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国外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
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其他原因不宜做人民警察的。
(三)身体条件
凡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及公安现役院校的考生除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身体健康状况标准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
男性考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考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体匀称;并根据人事部、公安部下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中的有关规定,对于过于肥胖或消瘦的考生(标准〈千克〉=身高〈厘米〉-110,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者,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消瘦)按体检不合格论。
左、右眼单眼裸视力,理科类专业应在4.9(0.8)以上,文科类专业应在4.8(0.6)以上。无色盲、色弱;两耳无重听;无口吃;
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跖平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
无传染病,肝功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无甲肝、乙肝、澳抗阳性。
2、报考公安现役院校
身高、视力执行以下标准: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边防管理专业身高:男1.68米以上,女1.60米以上。其它四个专业身高:男1.68米以上,女1.58米以上。视力:两眼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或一眼裸视视力在4.7以上,另一眼裸视视力在5.0以上。
报考公安海警高等专科学校的考生为普通理科。身高:1.68米以上,视力:两眼裸视视力均在4.8以上。
其它体检内容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附后)执行。
三、公安普通院校面试、体能测试、政审工作具体安排
对拟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的考生,将分片进行面试、体能测试、政审:
6月11日—6月13日,对呼伦贝尔市、兴安盟的考生进行面试、体能测试、政审。地点:呼伦贝尔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和平路3号),联系电话:0470-8257383,8258104。
6月16日-6月18日,对赤峰市、通辽市的考生进行面试、体能测试、政审。地点:赤峰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赤峰市松山区桥西大街53号),联系电话:0476-8429202、8421770。
6月21日-6月25日,对呼市、包头市、乌海市、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锡盟、阿盟的考生进行面试、体能测试、政审。地点: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呼和浩特市呼哈公路3.5公里处),联系电话:0471-6550025、6550026(兼传真)。
四、公安现役院校阅档、政审、面试、军检工作具体安排
(一)6月30日-7月1日组织阅档,阅档工作主要是按照公安现役院校招生的基本条件和有关院校的特殊要求,通过审阅电子档案对考生本人的基本情况和身体状况进行审查。
(二)阅档时,自治区高校招生办从上线考生中,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照招生计划的3-5倍向公安厅政治部提供考生电子档案;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可扩大到第二志愿或服从调剂的上线考生向公安厅政治部提供考生电子档案。
(三)公安厅政治部依据公安现役院校招生基本条件和有关院校的特殊要求,对考生电子档案进行审查。
(四)阅档合格需接受政审考生由公安厅政治部负责通知考生本人。
(五)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 www.nm.zsks.cn)公开提前录取阅档院校各批次、各科类阅档最低分,公示面试、体能测试、军检、政审合格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该网查询本人阅档是否合格及不合格原因。
(六)7月2日-7月5日,对已报考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公安海警高等专科学校的阅档合格的全区所有上线考生,将集中进行面试、军检。面试地点: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呼和浩特市呼哈公路3.5公里处),联系电话:0471-6550025、6550026(兼传真)。
五、面试、体能测试、军检、政审工作的组织管理与程序
(一)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现役院校招生面试、体能测试、军检、政审工作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与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统一安排。面试、体能测试、军检、政审工作由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会同各招生院校负责实施。
(二)面试、体能测试、军检、政审执行公安部、教育部《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
(三)考生接受面试、体能测试后,由面试负责人及考生本人分别在《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面试体能测试表》、《公安现役院校招生面试体检表》上签字,经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审核后有效。
(四)政审工作。对面试、体能测试合格考生,发放《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现役院校招生政审表》(附后),由考生所在地旗县(区)公安局负责对考生进行政审。在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的统一指导下,各盟市公安局需通知各旗县(区)公安局所辖各公安派出所专门到考生所在学校和居委会(村)调查,了解其日常表现、政治表现和家庭情况,如实填写《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现役院校招生政审表》。最后由旗县(区)公安局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审查结论,并由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考生须将政审材料于7月4日前寄送自治区公安厅人事训练处教育训练科,逾期者按政审不合格对待。
(五)7月6日前公安厅政治部将面试、体能测试、军检、政审合格考生名单报送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并向有关院校传输考生信息资料。7月7日开始,配合招生院校做好网上录取工作。录取通知书由招生院校直接寄达考生本人。
六、接受社会监督
(一)为增强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现役院校招生工作透明度,公安厅政治部将对面试、体能测试、军检、政审的有关内容,如标准、条件、招生计划、数量、工作程序和结果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公布。
(二)为确保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现役院校的招生质量和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届时公安厅政治部设立举报信箱(呼和浩特市海拉尔东街501号,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人事训练处教育训练科,邮编:010051)和举报电话(0471-6550025、6550026),以便多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三)公安厅纪检、督察部门将对面试、体能测试、军检、政审各工作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重要环节派人进行现场督察。
(四)公安厅政治部负责将面试、体能测试、军检、政审合格考生名单在工作场所醒目位置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对不合格考生提供畅通、便利、内容详实的查询渠道。
现就我区2005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现役院校招生面试、体能测试、军检、政审工作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招生院校类别
(一)公安普通高等院校: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二)公安现役院校: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公安海警高等专科学校。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条件
凡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及公安现役院校的考生除具备《2005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规定》的报名资格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志愿献身公安事业;
2、高中毕业;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外语专业不超过20周岁);
3、身体健康,符合从事相关公安工作所要求的条件;
4、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招收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止当年9月1日)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政治面貌应为团员。边防管理专业招普通文科和普通理科考生,限英、日、俄语种;其它专业招普通理科考生,限英语语种。
5、报考公安海警高等专科学校的考生为普通理科应届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止当年9月1日)。
(二)政治条件
凡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及公安现役院校的考生除具备《2005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规定》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标准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并经公安机关政治审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政审不合格:
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
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道德品质不好的;
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国外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
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其他原因不宜做人民警察的。
(三)身体条件
凡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及公安现役院校的考生除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身体健康状况标准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
男性考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考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体匀称;并根据人事部、公安部下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中的有关规定,对于过于肥胖或消瘦的考生(标准〈千克〉=身高〈厘米〉-110,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者,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消瘦)按体检不合格论。
左、右眼单眼裸视力,理科类专业应在4.9(0.8)以上,文科类专业应在4.8(0.6)以上。无色盲、色弱;两耳无重听;无口吃;
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跖平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
无传染病,肝功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无甲肝、乙肝、澳抗阳性。
2、报考公安现役院校
身高、视力执行以下标准: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边防管理专业身高:男1.68米以上,女1.60米以上。其它四个专业身高:男1.68米以上,女1.58米以上。视力:两眼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或一眼裸视视力在4.7以上,另一眼裸视视力在5.0以上。
报考公安海警高等专科学校的考生为普通理科。身高:1.68米以上,视力:两眼裸视视力均在4.8以上。
其它体检内容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附后)执行。
三、公安普通院校面试、体能测试、政审工作具体安排
对拟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的考生,将分片进行面试、体能测试、政审:
6月11日—6月13日,对呼伦贝尔市、兴安盟的考生进行面试、体能测试、政审。地点:呼伦贝尔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和平路3号),联系电话:0470-8257383,8258104。
6月16日-6月18日,对赤峰市、通辽市的考生进行面试、体能测试、政审。地点:赤峰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赤峰市松山区桥西大街53号),联系电话:0476-8429202、8421770。
6月21日-6月25日,对呼市、包头市、乌海市、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锡盟、阿盟的考生进行面试、体能测试、政审。地点: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呼和浩特市呼哈公路3.5公里处),联系电话:0471-6550025、6550026(兼传真)。
四、公安现役院校阅档、政审、面试、军检工作具体安排
(一)6月30日-7月1日组织阅档,阅档工作主要是按照公安现役院校招生的基本条件和有关院校的特殊要求,通过审阅电子档案对考生本人的基本情况和身体状况进行审查。
(二)阅档时,自治区高校招生办从上线考生中,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照招生计划的3-5倍向公安厅政治部提供考生电子档案;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可扩大到第二志愿或服从调剂的上线考生向公安厅政治部提供考生电子档案。
(三)公安厅政治部依据公安现役院校招生基本条件和有关院校的特殊要求,对考生电子档案进行审查。
(四)阅档合格需接受政审考生由公安厅政治部负责通知考生本人。
(五)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 www.nm.zsks.cn)公开提前录取阅档院校各批次、各科类阅档最低分,公示面试、体能测试、军检、政审合格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该网查询本人阅档是否合格及不合格原因。
(六)7月2日-7月5日,对已报考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公安海警高等专科学校的阅档合格的全区所有上线考生,将集中进行面试、军检。面试地点: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呼和浩特市呼哈公路3.5公里处),联系电话:0471-6550025、6550026(兼传真)。
五、面试、体能测试、军检、政审工作的组织管理与程序
(一)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现役院校招生面试、体能测试、军检、政审工作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与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统一安排。面试、体能测试、军检、政审工作由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会同各招生院校负责实施。
(二)面试、体能测试、军检、政审执行公安部、教育部《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
(三)考生接受面试、体能测试后,由面试负责人及考生本人分别在《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面试体能测试表》、《公安现役院校招生面试体检表》上签字,经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审核后有效。
(四)政审工作。对面试、体能测试合格考生,发放《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现役院校招生政审表》(附后),由考生所在地旗县(区)公安局负责对考生进行政审。在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的统一指导下,各盟市公安局需通知各旗县(区)公安局所辖各公安派出所专门到考生所在学校和居委会(村)调查,了解其日常表现、政治表现和家庭情况,如实填写《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现役院校招生政审表》。最后由旗县(区)公安局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审查结论,并由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考生须将政审材料于7月4日前寄送自治区公安厅人事训练处教育训练科,逾期者按政审不合格对待。
(五)7月6日前公安厅政治部将面试、体能测试、军检、政审合格考生名单报送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并向有关院校传输考生信息资料。7月7日开始,配合招生院校做好网上录取工作。录取通知书由招生院校直接寄达考生本人。
六、接受社会监督
(一)为增强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现役院校招生工作透明度,公安厅政治部将对面试、体能测试、军检、政审的有关内容,如标准、条件、招生计划、数量、工作程序和结果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公布。
(二)为确保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现役院校的招生质量和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届时公安厅政治部设立举报信箱(呼和浩特市海拉尔东街501号,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人事训练处教育训练科,邮编:010051)和举报电话(0471-6550025、6550026),以便多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三)公安厅纪检、督察部门将对面试、体能测试、军检、政审各工作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重要环节派人进行现场督察。
(四)公安厅政治部负责将面试、体能测试、军检、政审合格考生名单在工作场所醒目位置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对不合格考生提供畅通、便利、内容详实的查询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