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5年面向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章

2015年04月17日 来源: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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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15年继续采用面向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的方式招收来自于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符合我校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的农村户籍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

一、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面向农村学生招生工作中的报考条件、材料审核、测试录取以及资格认定等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接受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直接领导。

二、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面向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地域以各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考生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三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数学、英语学科成绩突出,有志于从事对外贸易事业并具有培养潜质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

招生规模控制在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2%(40人)。

四、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将所有信息填写完整、检查无误后,再下载申请表、由所在中学审核并加盖公章、扫描(或照相)上传材料。

网上报名时间: 2015年4月20日至5月5日

2、除递交网上报名材料外,考生还需邮寄以下材料:

《个人申请报告》:要求考生本人手书,内容中应全面阐述申请我校的理由,个人成长体会、性格特点、爱好特长及未来规划等方面情况,字数不超过1500字(参照A4纸大小,三页以内)。在申请报告结尾落款处请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并附考生一寸免冠照片1张。

其他获奖证书复印件、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情况等证明材料须经考生所在中学盖章确认。

请考生将所有材料装订成册(A4标准),于2015年5月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之前用邮政特快专递寄至: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29),并在信封上注明“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材料”字样。考生所递交的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随时查看报名进展情况、初审结果、测试通知、签约结果等信息。

五、选拔程序

1、材料审核:学校将聘请学科专家组成的评审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报名条件、材料详实并能充分体现培养潜质的考生给予初审通过的资格。

初审通过并经所在省(区、市)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将获得我校2015年测试资格。考核名单将于6月2日公示,考生登陆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uibe.edu.cn)或报名系统进行查询。

2、测试方式:我校将根据报考学生的人数确定相应的测试方式,测试方式拟采用材料审核或综合能力测试的方式,具体测试时间和测试方式见6月初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uibe.edu.cn)的测试通知。

3、签约:专家评审组根据测试结果提出入选名单,报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签约学生名单。

4、公示:拟签约学生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uibe.edu.cn)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六、报考及录取

1、入选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考生应在我校面向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的专业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填报志愿方式和填报志愿时间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为准。

2、入选考生的高考投档分达到我校在当地同科类模拟投档线下50分,且不低于当地同科类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我校将予以录取。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3、我校将根据入选资格考生的报考志愿、高考投档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决定录取与否。

七、监督机制与申诉渠道

1、学校在面向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将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面向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录取工作由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申诉。(纪检监察电子邮箱:jc@uibe.edu.cn 电话:010-64492163)

3、中学及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

4、对在推荐工作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违反规定推荐的中学,一经发现并核实,将进行通报批评,并由有关部门对其当年所有推荐学生进行重新审查;对弄虚作假的中学,视情节严重程度,暂停其1至3年推荐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的中学,将取消其今后的推荐资格。对在报名中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将取消考生考试及录取资格,并通报其所在中学。

八、咨询方式

如果在申请过程中遇到问题,欢迎大家通过以下方式和我们联系:

咨询电话:010-64492178

传 真:010-64493866

电子信箱:zhaosheng@uibe.edu.cn

九、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办公室所有。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5年面向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专业

国际经济与贸易、物流管理、财政学、投资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法学、商务英语、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涉外行政管理方向)、行政管理(涉外经济事务管理方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保险(风险管理与保险方向)、劳动与社会保障、汉语国际教育、汉语言文学、国际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