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招飞常见问题

2018年09月29日 来源: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
二维码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9.如何填报招飞志愿组合?

您可选择填报的“招飞院校+送培单位”志愿组合形式和数量,由在当地安排招飞计划的招飞院校,以及获得授权委托招飞的或参与合作招飞的送培单位数量确定。例如在您的生源地招飞的有院校A、B,送培单位有A、B、C、D(C、D为航空公司),则您可填报的志愿组合为“A+A”、“A+C”、“A+D”、“B+B”、“B+C”、“B+D”中的若干或全部。但是,填报院校作为送培单位的,则招飞院校只能是作为送培单位的该院校,例如您不能填报“A+B”或“B+A”。招飞志愿组合在您有效招飞志愿达到2个之前,或心理测试复测不合格之前均可增加。请注意,同样的志愿组合能且仅能填报一次,如您之前填报了某一志愿组合,无论该志愿组合在哪一阶段、是否合格、是否成为有效招飞志愿,您都不能再次添加这一志愿组合。您可以删除处于报名状态(未进行初检)的志愿组合,但显示“合格”、“不合格”、“审核中”的志愿组合不得删除。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