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学院2017年湖南省招飞简章

2016年10月18日 来源: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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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计划

飞行技术,学制四年,本科,10人,为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培养。

二、招飞区域

湖南省。

三、报名条件

1、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条件的参加2017年普通高校夏季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男性高中毕业生(文理兼招,外语语种仅限英语)。

2、年龄16至20周岁(1997年9月1日—2001年8月31日)。

3、本人历史清楚、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性格开朗、体格健壮、五官端正、动作协调、爱好文体活动、处事果断灵活。

4、背景调查、身体条件符合中国民航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的有关规定。

四、报名推荐

考生所在中学负责审核推荐。考生按照自愿原则,对照自荐标准进行自我检测,认为基本符合检测标准者,填写《滨州学院、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招收飞行学生报名表》,由所在学校对考生的思想品德、现实表现、学习成绩等方面进行审核,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五、报名注册、体检、面试与背景调查

1、报名注册:登陆“中国民用航空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注册完成后,凭个人设置的登陆名和密码进入信息系统完善个人信息。

2、体检(含心理健康评定):考生须参加具有招飞体检鉴定资格的航空人员体检鉴定机构负责的上站体检(含心理健康评定)。

3、面试: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面试。

4、背景调查:我校对面试合格的考生进行民用航空背景调查。

六、高考报名、志愿填报与录取

1、高考报名:报考飞行技术专业的学生,按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参加高考统一报名。

2、志愿填报:填报高考志愿时,考生必须在本科提前批次填报“滨州学院飞行技术专业”志愿。

3、录取:招飞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之前。根据招生计划,按照2017年中国民用航空局的录取要求,划定高考总分和英语最低分数线,经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批准,择优录取。

七、学制与学科

学制为四年,学科门类为工学。

八、学习、训练和管理

1、依据专业培养目标,确定培养方案。

2、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必须修读教育部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

3、在学习、训练期间,因身体、技术等原因不能继续就读本专业或参加训练的飞行技术专业学生,经个人申请、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入相近专业学习;不符合在校继续学习条件的停飞学生予以退学。

4、学习成绩、身体条件等合格的的学生,经航空公司综合测试合格,到有关航校进行飞行训练。

5、学校对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九、毕业与就业

飞行技术专业学生按照培养方案修完所有课程和培训科目,成绩合格,取得中国民用航空局认可的有关执照、完成毕业设计并通过论文答辩的,可获得滨州学院颁发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学校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标准的,可获得工学学士学位证书。飞行技术专业学生顺利毕业后到航空公司从事飞行驾驶工作。

十、收费

按照山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体检费、学费等。

学校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391号

咨询电话:0543-3190201、3194990、3194880

18354308036、15275438893

网 址:www.bzu.edu.cn

邮 编:256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