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不重视体检结果 即使高分也“枉然”

2012年05月08日 来源: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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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获悉,2012年高考体检已于4月30日截止。每年高考录取结束后,在大量的退档案例中,总有一些考生因为不重视体检结果,或没有合理报考,最终与理想学府失之交臂,让人惋惜。这些“落榜”的例子提醒着第二年的考生,需要认真对待体检这个问题,而不要以为只是“走过场”。

  而2011年,本报大篇幅报道的《失聪学子石城川被暨南大学录取》的新闻,其实也从侧面反映了志愿填报的重要性。

  不重体检结果高分也“枉然”

  2011年,某省文科考生陈琳,高考分数498分,超过当地二本理科省控线50分。但是她在高考体检中被查出有浸润性肺结核(活动期)。她二本第一志愿填报四川师范大学,第二平行志愿依次为西华师范大学、宜宾学院。二本录取时,考生的档案先是被投进了四川师范大学,但以“不符合体检指导意见中的1-6条”为由退档。第二志愿录取时,她的档案又被投进了宜宾学院,但都以同样的理由被退档,最终遗憾在录取中落榜。

  “1-6”的内容到底是什么?查阅《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发现,原文是这样描述的“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从《指导意见》原文看来,四川师范大学、宜宾学院将陈琳退档并无不妥之处。

  考生十年苦读,为的就是一朝能奔进属于自己的“象牙塔”,可考生没想到的是,高校在录取新生时,不光参考其高考成绩,还要看其身体条件是不是符合《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在填报志愿时,考生要将自己的体检结果与《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进

  行比对,如果您的体检结果刚好是《指导意见》规定的不予录取的情况,那建议考生最好先进行治疗,待身体康复之后再参加高考。如果考生的体检结果里有《指导意见》规定的“不宜就读”的身体情况,那么考生报考相关专业时就应避开《指导意见》里公布的“不宜就读”的专业。

  比照《招生章程》补充规定别小瞧

  2011年,某省一名理科考生汪洋(化名)高考成绩为565分,平行志愿A志愿报考北京林业大学,考生档案以高出该校调档线40分的高分投进该校。他填报的专业依次是木材料学与工程、林产化工专业,但最后被调剂到园林专业录取,汪洋非常纳闷。为啥自己那么高的分数还不能读自己喜欢的专业。打电话咨询招办老师才知道,原来考生的体检报告中有一

  项检测结果是对化学用品过敏。而该校的《招生章程》关于考生体检要求的补充规定就有一条“对化学药品过敏者:木材料与工程、林产化工专业不予录取。”汪洋恍然大悟。

  考生填报志愿的时候,大多认为自己的体检结果没有《指导意见》上明确规定不予录取或不宜就读的专业就万事大吉了。殊不知,有的院校的相关专业由于其培养方案以及顾全到某些专业的特殊性,对考生体检结果还提出了补充规定。考生在填报专业时,一定要比照《招生章程》仔细阅读,谨慎填报。否则,您可能就会成为下一个落榜学生。

  残疾考生填志愿服从调剂很重要

  去年,四川双耳失聪的考生石城川的故事一定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在高考

  录取中,石城川被暨南大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录取。虽然,之前他一直向媒体表示,他非常想读化学相关专业,但该校招办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校方考虑到他双耳失聪,化学需要做实验,如果听不到实验的声音,可能会对他的生命安全造成危险。出于对他的保护,最终他被该校的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录取。

  石城川能被顺利录取,一方面是他通过自己的勤奋换来了高分,另一方面根据《指导意见》相关规定,与他身体缺陷对应的不宜就读的专业中也没有数学和应用数学专业等相关专业。同时,石城川在报考暨南大学的相关专业时,还愿意“服从专业调剂”。这就为学校根据他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专业顺利录取他提供了余地。(记者:孙诗琪/肖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