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空军航空大学在京招收飞行学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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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考试中心、有关中学:
为做好2016年空军招收飞行学员工作,根据空军招飞工作年度安排和空军招飞工作局北京选拔中心《2016年度空军招飞初选工作计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学校及专业
招生学校: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航空大学(吉林省长春市)。
招生专业:航空飞行与指挥(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总政治部正式下达计划为准),学制四年,本科学历。
二、报考条件
考生须有北京市正式户口、所在学校正式学籍,参加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男生(外语限考英语、俄语)。考生学习成绩优异,高考文化成绩预估达到我市本科一批录取分数线以上,本人自愿,家长支持。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联合培养高端军事飞行人才,实行“双学籍”,授予相应的学位。
年龄16至19周岁(1996年9月1日至1999年8月31日之间出生)。
身体基本条件:身高在165-185厘米之间,体重在50公斤以上。按空军标准C型视力表双眼裸视力在0.8以上(相当于E型视力表5.0),未进行近视屈光手术。无色盲、色弱;平静血压不超过138/88毫米汞柱;无纹身、刺字。
三、工作程序
1、报名填表
各中学要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和献身国防建设的教育,动员学生对照招飞条件自荐报名;要对学生的现实表现、身体条件、文化素质进行审查把关,认真组织身体“五查”工作,即:身高、体重、血压、视力、色觉。凡符合《身体情况摸底方法与要求》条件的学生需填写《空军航空大学考生报名表》(获取报名表可登录“空军招飞网”,点击“北京选拔中心”主页,在“表格下载”专区中下载报名表)。确无条件上网的考生,也可以在检测站现场报名。
2、初选
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应参加初选,初选工作由空军招飞工作局北京选拔中心统一组织(初选不需要空腹)。
初选内容:体格检测。
初选时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填写好的《空军航空大学考生报名表》,贴一寸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红底)1张并加盖学校公章。
参加初选的学生需穿运动鞋,要求搞好个人卫生(如:理发、洗澡等)。
初选时间:2015年12月20日(星期日)上午,9:00前集合,9:00-11:00进行检测。
初选地点:海淀区昌运宫15号,空军航空医学研究所附属医院体检中心。公交车:乘347、360、632、714路公交车在北洼路站下车(北京化工大学西校区东围墙外);
3、复选
初选合格的考生须参加招飞复选,复选内容包括体格检查、心理品质检测和政治考核询问,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政治考核
复选合格的考生,由北京选拔中心和公安机关负责政治考核,届时将到考生所在中学和有关单位进行调查。
5、定选
复选和政治考核合格的学生,高考结束后择优推荐参加空军招飞定选,定选内容包括身体和心理品质集中选拔。
6、高考报名及填报志愿
考生须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高考报名、填报志愿、普通体检与其他考生同步进行。复选、政治考核合格的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可以报考其他普通高等学校,不必填写“解放军空军航空大学航空飞行与指挥专业”的志愿。
7、录取
航空飞行与指挥专业的录取将根据空军招飞工作局制定的录取原则和划出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提前批次(含军事、公安等院校)录取之前进行录取。已被航空飞行与指挥专业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所报其他志愿学校的录取。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各有关单位要把此项工作当作一项政治任务,从国家稳定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大局出发,以对国防建设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切实加强领导,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精心组织,科学安排。
2、搞好宣传动员
各中学要利用墙报、黑板报、标语、广播、校园网等形式广泛深入地搞好宣传活动,认真细致地做好学生和家长的工作,动员那些现实表现好、体魄强健、文化素质较高的学生积极报考。
今年北京选拔中心还将成立宣传小组,深入北京市各中学进行面对面宣传,届时请有关区县、中学予以配合,共同做好今年的空军招飞工作。
3、做好推荐把关
各中学要按要求完成自荐报名、自测摸底、学校推荐等工作,要在保证生源数量的前提下,严格掌握推荐的标准和条件,按照《身体情况摸底方法与要求》,认真进行身体“五查”,严格把好第一关。
附件:
北京教育考试院
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