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建立高考考生申诉制并严格执行招生工作
2005年03月30日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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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日前建立高考考生申诉制,如果考生觉得遇到了不公平的事,考生及其家长在填报志愿和高考录取等方面存在疑义和政策不详的情况,可以直接到招生办申诉。
按照教育部关于今年高考工作的最新要求,吉林省各地、各高校都将建立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并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不准”,实行高考考生申诉制。
“六公开”是指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和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六不准”是指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对违反规定者,将严厉查处,触犯法律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吉林省招生办有关负责人表示,高考录取时,将在录取现场设立接待处,由专人为高考考生及其家长提供相关方面的政策咨询,并对考生及家长认为不公平方面的申诉进行记录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