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批次与时间安排

2005年07月06日 来源: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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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的招生录取工作分五批进行:

  提前录取:军事院校(含国防生),公安院校(专业)及政法院校的提前录取专业,国际关系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等,航空、航海专业,外省艺术院校(专业)和在湘重点本科院校(含参加第一批录取的一般院校)的音乐、美术本科专业,体育院校和重点本科院校(含参加第一批录取的一般院校)的体育本科专业,在湘本科院校按专业划线的文艺专业;

  第一批:重点本科院校、参加该批录取的一般本科院校;

  第二批:参加该批录取的一般本科院校(含民办本科院校)、职高对口招生本科院校;

  第三批:本科独立学院;

  第四批:有专科招生专业的招生院校(含职高对口专科招生的院校)和招收普通专科专业的省广播电视大学。

  2.各批次录取时间安排如下:

批   次

工作日程

工作内容

提前录取

7月10—11日

提前录取的本、专科专业录取

第一批

7月14—15日

一志愿考生录退、录取情况统计

7月16日

公布征求志愿计划,征求考生志愿

7月17日10:00前

考生征求志愿确认结束 (10:00-12:00市州完成网报操作)

7月18日

征求志愿考生录退

7月19日

完成本批录取

第二批

7月21—22日

一志愿考生录退、录取情况统计

7月23日

公布征求志愿计划,征求考生志愿

7月24日10:00前

考生征求志愿确认结束 (10:00-12:00市州完成网报操作)

7月25日

征求志愿考生录退

7月26日

完成本批录取

第三批

7月28—29日

一志愿考生录退、录取情况统计

7月30日

公布征求志愿计划,征求考生志愿

7月31日10:00前

考生征求志愿确认结束(10:00-12:00市州完成网报操作)

8月1日

征求志愿录退

8月2日

完成本批录取

第四批

8月4—7日

一志愿考生录退、录取情况统计

8月8日

公布征求志愿计划,征求考生志愿

8月9日10:00前

考生征求志愿确认结束  (10:00-12:00市州完成网报操作)

8月10—11日

征求志愿考生录退  完成本批录取

  3.招生院校的定向计划、民族预科班计划和民族班招生计划与该校的同层次国家任务计划同批录取;有自主招生任务的院校请在7月10日以前将招生专业计划和拟录取考生名单送(传)达我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由我院同批提前向招生院校提供电子档案,交招生院校审查录取。

  4.7月2日至3日,报考军事院校(含国防生招生院校)的军检(初检)合格的上线考生由省军区组织集中面试和体检复查(具体事项另文通知);报考公安院校(含警官、刑警院校)公安专业的上线考生由省公安厅、招生学校组织考生,进行面试和复查工作;提前录取的政法院校(专业)和国际关系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等院校如需组织面试、复检、政审,请于7月1日直接与我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联系,或通过电子邮件获取有直接志愿的上线考生名单,然后组织政审、体检。以上院校面试、复检、政审合格考生名单应于7月5日18时以前送(传)达我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