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05年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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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05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方案》的通知
湘教发[2005]57号
各市州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
为了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管理,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湖南省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教育厅
二○○五年五月十七日
湖南省2005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方案
近几年来,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和教育部具体指导下,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从推行“阳光工程”入手,罨?招生制度改革,规范招生行为,切实优化服务,营造了一个公正、公平的招生考试环境,赢得了考生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当前,高校招生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为进一步增加招生工作的透明度,规范招生管理,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公平,根据教育部“教学[2005]4号”文件精神和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把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作为招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公平、公正这一核心,突出考风考纪这一永恒主题,坚持从严治招、从严治考。以信息公开为重点、制度建设为基础、优质服务为依托、有效监管为保障,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招生考试。
二、工作目标
加快建立和完善信息更加透明、制度更加健全、服务更加优质、选才更加公正的高校招生工作体系和机制,尽可能让考生有充分的知情权、自主的选择权、平等的竞争权,切实提高招生工作的诚信度、国家教育考试的可信度,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三、招生信息公开的内容
公开的目的是促进公平、公正。在坚持教育部“六公开”的基础上,按照有利于强化社会对招生工作的监督,有利于预防和遏制招生腐败,有利于确保招生公平、公正的原则,尽可能将普通高校招生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公开。
(一)公开招生政策及办法。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我省今年高考报名条件、时间、方式,考试科目设置,录取优惠项目及分值,特殊情况降分投档办法等相关政策。在湘招生高校公布本校招生章程及本校的保送生、艺术类专业、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自主选拔录取、外语非通用语种单独考试、运动训练及民族传统体育单独考试等招生类型的招生条件、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及录取办法。
(二)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省教育考试院公布在本地区招生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学校名单;享受优惠加分类别及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名单;具有保送资格的考生名单;经有关高等学校测试合格的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考生名单,以及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在湘招生有关高校公布本校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自主选拔录取测试合格以及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的入选考生名单。
(三)公开招生计划。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教育部统一分送的高等学校招生来源计划和省属高等学校在本地安排的高职(专科)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湘普通高校也应公布本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
(四)公开录取信息。省教育考试院公布近四年在湘招生高校第一志愿投档分数线、第一志愿上线人数及录取人数,高考成绩(档案分)分段统计情况;及时公布今年考生统考成绩查询办法、全省考生成绩五分段分布表和录取进程、录取动态信息、录取结果查询办法;各批次并列志愿和征求志愿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及录取时间安排;各录取批次内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等学校分专业计划缺额数;各批次录取工作结束后高等学校录取人数及录取分数线。在湘招生高校公布本校录取结果查询办法;本校分专业录取人数及录取平均分。
(五)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省教育考试院公布考生信息咨询的网站名称、电话号码、联系地址以及咨询接待点等相关信息。省教育考试院、相关部门及有关高校公布各类申诉情况的有关接待部门、投诉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申诉接待的有关部门、时间及地点、电话及信函地址等。
(六)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及时报告本地重大违纪事件及处理意见,依据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并及时向新闻媒体和社会公开。
四、招生信息公开的形式及渠道
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和各种媒体,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多渠道、多形式相互配套、互为补充、快速灵敏、权威准确的立体宣传服务体系。
(一)新闻媒体。定期召开新闻通气会,通过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媒体发布和宣传各种招生信息;在省教育电视台开辟“湖南招考”栏目,全天滚动播出招考信息,制作播放“招生考试”全解读专题节目,组织考生收看;编印《招生与考试》报、《院校风采》彩印专辑以及通俗易懂的政策宣传小册子发放给考生等等。
(二)网络及声讯服务。建立健全网络宣传体系,以“湖南教育网”(www.hnedu.cn)和“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www.hneeb.cn)为招生考试信息发布的主渠道;各高校通过本校网站发布各自相关招考信息。同时,充分利用168等声讯电话,为考生提供灵活方便的咨询与信息查询服务。
(三)现场宣传活动。开展招生考试宣讲系列活动和高校招生“接待日”、“开放日”等各种形式的现场宣传活动,与中学校长、教师、考生及家长代表面对面交流,真正让招生考试的政策、法规、办法等深入人心。
(四)其他形式。各市、县通过宣传栏、宣传橱窗、宣传标语等形式发布招生信息。
五、工作措施
(一)严格执行政策,建立健全确保招生公平、公正的运行机制。一是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按招生录取程序操作。二是进一步严格艺术类招生管理。在坚持省内艺术专业联考的同时,加强对外省艺术院校专业考试的统筹管理。三是进一步完善考生志愿结构及填报办法。总结近两年推行并列志愿和分批次征求志愿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完善考生志愿填报办法,主要是适度调整录取批次,增加学校及专业志愿个数,取消专科录取批次中的学校服从志愿,尽可能满足考生意愿,减少考生落选。四是继续坚持和完善招生考试各个环节中的一系列制度,特别是出台考生诚信档案制度,对考生违纪作弊受到处理的一律记录在案,并向有关招生高校和用人单位提供考生诚信考试的信息,使之在整肃考风考纪中发挥积极作用。通过对这些政策、制度和办法的落实,真正做到按规定、按程序办事,切实增强招生考试工作的客观性。
(二)强化管理,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修订和完善高校招生工作各项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操作程序和技术标准,依法从严规范招生管理工作。重点要强化四个方面的管理:一是强化考务管理。坚持和完善考试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相应的监督检查机制,特别是要坚持和改进电子监控、异地交叉监考、选派省级督考员及各级巡视员等措施,保证考试业务规程、细则得到全面落实,保证报名、组考、评卷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有序进行,保证考试质量和考生成绩信度。二是强化招生计划管理。严格按规定编制招生计划,包括明确招生规模、计划形式等。招生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调整计划使用的管理和监督,在投档环节上严格把关,坚决做到不降低投档要求;各高等学校要坚持集体议事、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调整计划的使用原则、使用程序、使用范围和使用责任。三是强化独立学院及特殊类型招生的管理。加强对独立学院及少数民族预科班、保送生、艺术术类等特殊类型招生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坚决制止计划外招生、委托中介机构招生、违规争抢生源及其他以招生牟利的行为,从严打击扰乱招生秩序的“学贩子”和“黑中介”。四是强化录取全过程的管理。进一步完善有关录取操作规程,并将其汇编成册,印发至每一位工作人员,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将录取中的每个环节的要求落实到位。进一步规范投档管理,所有投档必须严格按事先审批的投档模块由计算机自动投档,调档和录取全部通过网络来实现。
(三)改进手段,建立高效的招生考试服务平台。加强对招生考试工作信息化的投入,建立和完善省、市县招考机构和高等学校三位一体的招生考试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和咨询体系,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阳光工程”的实施提供技术和条件保障。一是全面实施高考网上阅卷,从今年起,我省高考各科试卷均采用网上阅卷的方式进行评阅,确保评卷质量,最大限度地体现高考公平性原则。二是启动网上报名、网上征求志愿的试点工作,明年在全省全面推广,切实方便考生,确保信息采集的高效、准确。三是继续利用现代网络技术为考生填报志愿提供指导,举办大型网上咨询交流会,组织在湘招生高校和考生参加网上咨询活动,加强考生与高校的联系和沟通。
(四)加强宣传,切实为考生提供优质服务。一方面,要加强和改进招生宣传工作。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联合成立专门的高校招生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加强和改进招生宣传的具体工作方案,引导媒体在为考生服务上下功夫,加强舆论的正确导向,努力营造健康有序的招考环境。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等学校要结合招生工作进程,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网络等渠道,以多种形式开展招生宣传工作,使考生和家长全面、准确地了解招生政策规定、高等学校客观情况、录取日程安排及有关录取规则等招生信息。另一方面,要改进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不断完善信息服务系统功能,录取动态信息4小时更换一次,规范信息发布和使用管理,及时为考生提供权威、准确、安全的信息服务;要拓展服务内容,在帮助考生调整考试心态,指导考生适应网上阅卷要求答题、选择学校及专业,为考生及家长释疑解惑等方面下功夫;要拓宽服务覆盖面,通过“招生考试全解读”专题节目、不同层次的宣讲活动等,将招生考试有关政策、办法和注意事项宣传到每一个地方、每一所学校、每一个班级、每一个学生。同时,在招生考试的各个阶段,各级招考机构和高校要做好考生、家长的来信来访工作。录取期间,要成立专门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对考生的咨询、接待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考生对招生工作的满意度。
(五)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招生“阳光工程”的领导。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普通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在省招委、省教育厅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将其作为专项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区、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各单位各负其责,认真实施,狠抓落实,确保阳光工程顺利实施。二是要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网络。省里成立招生监察办公室进驻录取现场,设置并公布举报电话;继续邀请考生和家长代表、曾经在省级招考战线上工作过的离退休老干部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到现场参观,主动接受各方监督。进一步建立健全录取过程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对所有工作人员实行身份验证和储存档案管理办法,由计算机自动记录每个操作员每一时刻的行为,实施系统监控。三是要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等学校的党政主要领导是本部门、本地区、本学校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招生工作任务落实到人,责任明确到人。要明确每个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要求和责任后果,层层签订责任状,建立履行责任情况的报告制度。要加强纪律教育,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六不准”的要求,对发生招生违规违纪问题实行领导责任追究,从严查处招考机构和高校工作人员参与违规招生的行为,以维护考生利益和教育形象。
附件:湖南省2005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招生信息公开一览表
附件:
湖南省2005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招生信息公开一览表
公开事项及内容 |
时 间 |
公开方式 |
普通高校招生政策 |
4 月中旬 |
省招生考试信息港、湖南教育网、《招生与考试》报、部分报纸、电视媒体 |
在湘高校各类特殊形式(含高水平运动员、自主选拔、运动训练、艺术特长生等)招生政策 |
3 月至 5 月 |
相关学校网站 |
全省保送生资格名单 |
4 月下旬至 5 月上旬 |
省招生考试信息港、湖南教育网 《招生与考试》报 |
全省各类特殊形式(含保送生、小语种)录取名单 |
4 月下旬至 5 月下旬 |
湖南教育厅、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相关学校网站 |
全省享受优惠政策加分考生资格名单 |
5 月中旬 |
省招生考试信息港、湖南教育网 教育电视台、 市、县、中学宣传栏 |
在湘招生院校招生章程 |
5 月底 |
湖南教育网、省招生考试信息港、《院校风采》专辑、相关学校网站 |
外省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 |
5 月底 |
湖南教育网、省招生考试信息港,有关高校网站 |
在湘招生院校名单、招生信息、招生计划 |
6 月初 |
湖南教育网、省招生考试信息港、《招生与考试》报、部分电视台、报纸 |
近四年在湘招生高校第一志愿投档线和第一志愿上线情况 |
6 月上旬 |
湖南教育网、省招生考试信息港、《招生与考试》报 |
网上招生政策咨询 |
6 月 |
湖南教育网、省招生考试信息港 |
自主选拔入选考生名单 |
6 月 30 日前 |
湖南教育网、省招生考试信息港、有关高校网站 |
考生统考成绩、高考成绩 5 分段分布表、录取控制分数线 |
6 月 27 日 |
湖南教育网、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各大媒体、各大网站、 168 声讯台 |
各批次(包括并列志愿和征求志愿)投档分数线 |
7 月中旬至 8 月上旬 |
湖南教育网、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各大新闻媒体、网站、报纸 |
录取动态信息 |
7 月中旬至 8 月上旬 |
湖南教育网、省招生考试信息港、 声讯电话、电子触摸屏 |
省教育考试院和各高校考生咨询及申诉的联系方式 |
长期 |
省招生考试信息港、湖南教育网、部分报纸及电视台、各校网站、 168 声讯台 |
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 |
适时 |
湖南教育网、省招生考试信息港、部分报纸及电视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