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招生”:湖南抵制高校招生腐败出硬招
2005年03月24日
来源:新华网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针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中可能出现的违规违纪现象,湖南省副省长许云昭23日明确表示,今年湖南各高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必须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工作程序、咨询服务、录取结果、投诉举报六个方面的公开,确保实行“阳光招生”。
据了解,目前湖南省已有普通高等学校83所,其中本科学校24所,高职高专学校59所,在校大学生65万人。近年来,湖南高校招生工作在机制上逐步完善,并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办法,但仍然面临不少新问题:有些高校擅自突破招生计划,任意改变计划性质;有的擅自确定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违规进行收费;有的招生人员与社会不法分子联手,以招生中介为名牟取私利等。
许云昭表示,今年湖南各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将重点做好招生信息的社会公示,加强考生信息采集和信息服务,认真做好招生信息安全工作。此外,将严格执行高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监督工作力度,按照“谁主管、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对招生违规违纪行为实行领导责任追究,并对有关当事人追究纪律、法律责任。高校招生工作欢迎并接受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做到群众知情有渠道,举报投诉有实效。
记者从湖南省纪委了解到,为坚决治理高校乱收费行为,湖南纪检监察部门今年将对各高校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如发现有通过调剂招生指标或新增招生指标的手段收取招生赞助费;通过调剂招生专业的手段收取所谓的转专业费;借招收保送生、特长生、定向生之机乱收费;借招收预科生之机乱收费等现象,将严肃查处决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