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本科预留计划减少 加分不得超过20分
2005年03月02日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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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高校预留计划不得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而去年的规定是不得超过3%。记者昨日从省教育考试部门获悉,今年高校招生将进一步走向规范。
根据教育部新近下发的《200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第29条规定,安排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的本科高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可以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的问题。预留计划不得超过本校本科计划总数的1%。凡有预留计划的高校,须将预留计划数报主管部门备案。
高考加分不得超过20分
记者昨日从省教育考试部门获悉,《200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已下发,其中对高考考生享受优惠做出了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20分。
(1)评选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省级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以上者;(4)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经省级招生委员会在报考当年组织测试、认定的考生。
根据教育部新近下发的《200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第29条规定,安排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的本科高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可以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的问题。预留计划不得超过本校本科计划总数的1%。凡有预留计划的高校,须将预留计划数报主管部门备案。
高考加分不得超过20分
记者昨日从省教育考试部门获悉,《200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已下发,其中对高考考生享受优惠做出了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20分。
(1)评选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省级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以上者;(4)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经省级招生委员会在报考当年组织测试、认定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