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招办发布《高考招生百问》披露八种招生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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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网讯】 (楚天都市报) (记者罗欣 通讯员巩平 实习生洪芳)昨日,省招办发布《2010年湖北省普通高校阳光招生百问》(下称《高招百问》),分为“阳光招生”、“志愿填报”、“政策规定”10个部分共126个问题。这是今年高考招生政策全手册,详细解答了我省今年高考招生录取各项政策和注意事项。
·湖北省普通高校2010年阳光招生百问:第一、二、三、四批院校招生
·湖北省普通高校2010年阳光招生百问:军事、公安、司法、安全、航海院校(专业)和国防生招生
·湖北省普通高校2010年阳光招生百问:参加高职统考的中职毕业生招生
与去年相比,我省今年高招政策有六大变化(本报3月26日曾详细报道),其中两处变化引人关注:统一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即只能通过省招办的志愿填报网址进行;将原第二批本科(一)和第二批本科(二)合并为第二批本科一个批次录取。
今年,我省仍分两次填报志愿。6月10日至18日为估分填报提前批志愿,6月28日至7月3日为知分填报各批次院校的志愿。省招办提醒考生,第一志愿是顺利录取的关键,从每年招生录取的实际情况来看,第一志愿的录取率较高。据近两年统计,湖北省各批次录取的第一志愿考生人数占全部录取总人数的70%左右,第一批本科院校第一志愿的录取人数达到了90%左右。
共有6所部属院校招收免费师范生,分别为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还将补助生活费。部属师范大学师范专业实行提前批次录取,择优选拔有志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免费师范生入学前须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10年以上。免费师范毕业生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学任教。
报考技巧
志愿填报要好差搭配
不能忽视第二志愿
省招办提醒,慎重选择第一志愿也不能忽视第二志愿的填报。从近几年的录取情况看,有些高考成绩达到第一批本科批次线的考生,尤其是分数还比较高的考生,只填报第一批院校志愿,不填报后面批次的志愿,因各种原因,没有被第一批院校录取,由于没有第二批本科的志愿,也无法参与第二批次的录取。
平行志愿讲究梯度
第一、二、三、四批的第二志愿均为平行志愿,各批次生源不足征集志愿和高职高专补录征集志愿也是平行志愿。平行志愿是指同一志愿序号中的多个并列志愿。如第一批本科的第二志愿为6个平行院校志愿,这6个院校志愿并列,均为第二志愿。填报平行志愿要形成梯度。考生可填报2—3个好些的院校,填报2—3个稍差一些的院校,一旦好院校投不出去,还有稍差一点的院校保底。(本报记者罗欣 通讯员巩平)
误区提醒
专业不当被退档
不少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只注重选择高校,不重视对专业的选择。结果因忽视高校不同专业的录取要求,出现专业志愿填报失误落榜。
省招办提醒,因为热门专业录取分数线较高,选择专业时考生不要全部填报热门专业,如考生高考成绩不占绝对优势,一定要将专业志愿适当分散。此外,一定要充分利用“服从专业调剂”。
留心单科要求
考生要注意不同专业录取时对相关科目成绩的要求。如英语专业对英语单科成绩和口试成绩提出了要求,有些数学类专业对数学单科成绩提出了要求。考生在填报这些专业志愿时,要考虑自己相关科目成绩。
谨防无效志愿
要避免填报无效志愿和错填志愿。出现漏填、错填志愿或无效志愿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漏填批次、院校或专业志愿;填错院校批次位置;填错志愿位置;如把第一志愿填到第二志愿栏;填错院校代号;用往年资料上的院校代号填报今年的志愿;文史、理工、艺术、体育等科类填报错误。
征集志愿时间表
录取过程中,省招办将高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面向全体考生公开征集志愿。征集志愿院校和计划数一般在征集志愿当天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也可登录湖北招生信息网查阅。
日期 填报征集志愿
7月26日 第二批本科;艺术本科(三)
8月2日 第三批本科,艺术和体育类高职高专
8月11日 第四批高职高专(一)
8月18日 第四批高职高专(二)
9月22-23日 高职高专补录征集志愿
7月19日 第一批本科,体育类本科,艺术本科(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