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高招录取基本结束 9月份将对高职高专进行补录

2007年08月21日 来源:湖北教育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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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截止8月20日止,常规录取工作告一段落。总体来看,今年我省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录取政策和录取标准,得到了广大高校大力支持和理解,较好地完成了各高校的本、专科招生计划,招生工作比较顺利,社会反映较好。
    
      根据招生录取工作进程,9月下旬,我省将对高职高专因新生未报到而空出的招生计划进行补录。希望达到批次线未被录取的考生,积极关注补录信息,及时填报补录征集志愿,不要错过补录机会。省招办特别提醒考生:
    
    1.达到批次线还没有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补录,已经被高校录取的考生,包括录取后不到高校报到的考生,不能参加补录。
    
    2.填报补录征集志愿的时间为9月22日至23日,9月22日省招办将需要补录的高职高专院校和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请考生按时到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上网填报征集志愿,过时不能补报。
    
    3.根据教育部和省招委的文件规定,补录按9月份考生重新填报的补录征集志愿进行录取,考生以前的高考志愿在补录时不再使用。未录取考生如果要参加补录,要在规定的时间重新填报补录征集志愿。
    
    4.已经被高校录取的考生,请按时到录取高校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要主动与高校联系。如果不按时到高校报到,9月19日至20日注销这些不报到考生的录取资格,被注销考生将不能取得2007年高校学籍。
    
    5.补录仍执行院校所在批次线,由省招办按照考生填报的补录征集志愿和分数投档录取。考生不要相信任何不符合补录政策的承诺,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