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关于组织省内高职院校补充录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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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省内9所高职院校还有部分招生计划未完成,根据教育部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我局决定组织本省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职院校进行最后一次专科层次专业的补充录取工作。凡高考成绩达到附表中所规定的分数线、尚未被录取且有意就读这些学校的考生,请在9月2日至6日期间自行到学校咨询和申请报名。各学校于9月7日将报名的考生名单送到我局办理补充录取手续。逾期不报名者,视为放弃补充录取资格。
按教育部文件规定,我局不组织省外高校专科层次专业的补充录取工作。
[ 附表 ] 各类别专科专业补充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文史类 理工类
300 280
类别 文化成绩 / 专业成绩
美术设计类(艺术文) 265/74
音乐表演 < 声乐方向 > (艺术文) 267/70
音乐表演 < 舞蹈方向 > (艺术文) 212/109
音乐表演 < 器乐方向 > (艺术文) 320/109
表演类(艺术文) 353/156
美术设计类(艺术理) 271/80
音乐表演 < 舞蹈方向 > (艺术理) 447/106
表演类(艺术理) 439/160
体育类 260/60
[ 附表 ] 省内高职学校代码及名称 ( 文史类 )
院校代号及名称
709 三亚卓达旅游职业学院
920 海南省广播电视大学
924 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926 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
929 海南万和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理工类)
院校代号及名称
422 海南大学三亚学院
561 三亚学院(筹)
709 三亚卓达旅游职业学院
920 海南省广播电视大学
924 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925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926 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
928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929 海南万和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海南省考试局
二 00 五年八日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