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关于填报专科高职批志愿的公告

2005年08月15日 来源:海南省考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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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我局决定在8月14日8时至8月16日17时30分,组织考生填报专科高职批志愿。在填报志愿系统开通以后,请考生抓紧时间上网填报,切莫错过时机。填报志愿的具体要求是:

  ① 除已被录取的考生以外,其余处在“自由可投”状态的考生,均可根据《填报志愿专刊》中公布的专科高职批招生计划,自主决定填报专科高职批的志愿。逾期不填报者,视为自行放弃填报资格。

  ② 处在“已经投档”、“院校在阅”状态的考生,属已投档给报考院校但院校尚未最终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为防止因情况发生变化而失去录取机会,建议此类考生也填报本批志愿。如果已投档的院校最终决定录取,考生所填报的本批志愿将不再投档。

  ③ 体育类、艺术(理)类的考生可以填报理工类的志愿,艺术(文)类的考生可以填报文史类的志愿,对口招生类限填报对口招生学校志愿。文史类、理工类的考生限填报本科类的志愿,不得跨科类填报,跨科类填报的志愿将不作为投档的依据。

  ④ 在填报志愿时,同一学校志愿内的所有专业志愿必须同属一个科类,不得在一个学校志愿内有不同科类的专业志愿。

  ⑤ 专科高职批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在考生填报志愿后,根据招生计划、规定的划线比例和有志愿考生人数划定,并在本网站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