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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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2011年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通过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探索高职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选拔最适合接受高职教育、最适合高职专业学习和具有创新精神、专业潜质的考生进入高职院校学习,进一步优化生源质量,突出高职教育办学特色。
二、改革举措
学院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坚持“以选拔适合接受高职教育、适合高职专业学习的考生”为主线,遵循“文化考核成绩划线,素质考核成绩排序”的原则,改革的重点是引入高中阶段学业水平(高中会考成绩),单招改革的核心是加大综合素质测试的权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将考生高中阶段的学业水平引入考核评价体系(未取得会考成绩或未达标的考生可参加学院组织的文化水平考试),文化水平考核成绩或高中会考成绩达到学院划定合格线,以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作为录取的主要依据。二是将具有共性的专业归纳为一个招生大类,增加了考生专业选择和录取的机会。
三、组织保证
1.学院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并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办公室,明确责任,确定目标。
2.成立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建立监督机制,实施“阳光工程”,保证考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
3.选派政策性强、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责任心高、办事讲原则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工作。
4.加强对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严肃考风、考纪,杜绝违纪事件发生。
四、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为820人,分四个大类。单独招生专业和计划如下表:
招 生 类 别 |
专 业 名 称 |
计划(人) |
学制(年) |
学费标准(元/年) |
管理营销类 |
市场营销 |
100 |
3 |
5000 |
旅游管理 |
100 |
3 |
5000 |
|
物业管理 |
100 |
3 |
5000 |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100 |
3 |
5000 |
|
营销与策划(广告学) |
50 |
3 |
5000 |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50 |
3 |
5000 |
|
旅游英语 |
40 |
3 |
5000 |
|
艺术设计类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40 |
3 |
6500 |
服装设计 |
40 |
3 |
6500 |
|
视觉传达艺术设计 |
40 |
3 |
6500 |
|
表演艺术类 |
服装表演 |
20 |
3 |
7000 |
影视表演 |
20 |
3 |
7000 |
|
音乐表演 |
20 |
3 |
7000 |
|
工程技术类 |
建筑工程技术 |
50 |
3 |
5000 |
建筑钢结构工程技术 |
50 |
3 |
5000 |
|
合计 |
820 |
五、招生范围和报考条件
(一)招生范围:主要为2011年在河北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应届考生和对口招生考生,具有高中学历的复转军人也可报考,各专业均不限制生源类别。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2、服装表演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80厘米以上,女生身高166厘米以上;旅游管理、旅游英语和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厘米以上,女生身高160厘米以上(身高以高考体检表为准);色盲、色弱的考生不能报考艺术设计类专业。
六、填报志愿时间、方式及缴费
(一)填报志愿时间及方式
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2011年5月3日8:00—5日18:00,考生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www.hebeea.edu.cn)进入“填报志愿系统”进行填报。考生应认真阅读省教育厅、考试院有关单招规定和我院单招方案,并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限定填报一所学校), 考生不得跨招生大类(即管理营销类、艺术设计类、表演艺术类、工程技术类)填报专业志愿,每一类限报六个专业,录取过程中不进行专业调剂。
(二)交费及志愿信息确认
2011年5月7日10:00—9日17:00,考生凭14位考生号缴纳考务费,进行志愿确认。管理营销类和工程技术类考务费150元;艺术设计类和表演艺术类考务费200元。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单独招生考试资格。
考生可到河北省内农业银行任意营业网点交费,学校缴费代码为8044,个人缴费号为考生号,凭缴费收据领取准考证。学院不受理考生现场交费。
七、考试
考试由两大部分组成,总分300分。一是必备的文化水平考试(命题依据: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要求);二是综合素质考试。
(一)文化水平考试(150分)
1、文化水平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一张试卷(其中语文50分,数学50分,英语5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2、管理营销类、艺术设计类、工程技术类考生高中会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均达到B等第以上,免文化水平考试,可直接参加综合素质考试;表演艺术类考生高中会考成绩语文达到B等第以上、数学和外语达到C等第以上,免文化水平考试,可直接参加综合素质考试(语、数、外会考成绩等第证书由考生提供,最终以省教育厅中考中心审核结果为准)。
(二)综合素质考试(150分):
1、管理营销类:
①会考成绩语、数、外三科均达到B等第以上考生可以直接参加综合素质考试;参加学院文化水平考试的考生,成绩达到划定分数线以上者,可参加综合素质考试。
②管理营销类综合素质考试分为陈述表达、沟通交流和思辨能力三部分。
考 试 内 容 |
分 值 |
考 试 形 式 |
备 注 |
陈述表达 |
40 |
面 试 |
学院聘请评委(包括部分行业企业专家)成立面试专家组,评定考生成绩 |
沟通交流 |
60 |
面 试 |
|
思辨能力 |
50 |
面 试 |
2、艺术设计类:
①报名参加艺术设计类考试的考生均可参加综合素质考试。
②艺术设计类综合素质考试分为造型基础、命题创意、色彩感知和沟通表达四部分。
考 试 内 容 |
分 值 |
考试形式 |
备 注 |
基本造型 |
50 |
临 摹 |
考试时间共90分钟 |
创意设计 |
40 |
徒手画 |
|
色彩感知 |
35 |
面 试 |
学院聘请评委(包括部分行业企业专家)成立面试专家组,评定考生成绩 |
沟通表达 |
25 |
面 试 |
3、表演艺术类:
①报名参加表演艺术类考试的考生均可参加综合素质考试。
②表演艺术类综合素质考试分为陈述表达、专业基本素质、专业技能三部分。
考 试 内 容 |
分 值 |
考试形式 |
备 注 |
|
服装表演 |
影视\音乐表演 |
|||
陈述表达 |
20 |
30 |
面 试 |
学院聘请评委(包括部分行业企业专家)成立面试专家组,评定考生成绩 |
专业基本素质 |
60 |
50 |
面 试 |
|
专业技能 |
70 |
70 |
面 试 |
①会考成绩语、数、外三科均达到B等第以上考生可以直接参加综合素质考试;参加学院文化水平考试的考生,成绩达到划定分数线以上者,可参加综合素质考试。
②工程技术类综合素质考试分为力学基础知识、图形转换、几何体构建和沟通表达四部分。
考 试 内 容 |
分 值 |
考试形式 |
备 注 |
力学基础知识 |
20 |
笔 试 |
考试时间共50分钟 |
图形转换 |
50 |
笔 试 |
|
几何体构建 |
50 |
面 试 |
学院聘请评委(包括部分行业企业专家)成立面试专家组,评定考生成绩 |
沟通表达 |
30 |
面 试 |
(三)考试安排:
1、考生报到:5月13日统一到学院招生办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须携带如下材料:
①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和考生报考证;
②河北省普通高考考生体格核对表复印件(加盖县级以上招办公章);未能及时提供体格检查表复印件的,须于5月20日之前送至学院招生办公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③由于自己的原因未参加考试的考生不退考务费。
2、考试时间:
(1) 管理营销类
考 试 时 间 |
科 目 |
备 注 |
|
5月14日 |
上午(8:30-10:30) |
语、数、外 |
文化水平免试考生除外 |
下午(1:00-6:00) |
综合素质考试(面试) |
|
|
5月15日 |
全天 |
综合素质考试(面试) |
|
(2)艺术设计类
考 试 时 间 |
科 目 |
备 注 |
|
5月14日 |
上午(8:30-10:30) |
语、数、外 |
文化水平免试考生除外 |
下午(2:00-3:30) |
综合素质考试(笔试) |
|
|
5月15日 |
全天 |
综合素质考试(面试) |
|
(3)表演艺术类
考 试 时 间 |
科 目 |
备 注 |
|
5月14日 |
上午(8:30-10:30) |
语、数、外 |
文化水平免试考生除外 |
5月15日 |
全天 |
综合素质考试(面试) |
|
(4)工程技术类
考 试 时 间 |
科 目 |
备 注 |
|
5月14日 |
上午(8:30-10:30) |
语、数、外 |
文化水平免试考生除外 |
上午(11:00-11:50) |
综合素质考试(笔试) |
|
|
下午(1:00-6:00) |
综合素质考试(面试) |
|
|
5月15日 |
全天 |
综合素质考试(面试) |
|
注: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顺延综合素质考试时间。
八、命题、考试组织与评卷
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在河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认真做好单独招生命题、考试、评卷和录取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1、命题:学院聘请外校专家和有丰富经验的教师组成专家组,在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进行全封闭式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考试:按照《河北省普通高校统一考试实施细则》执行。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省市招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3、评卷:学院组织评卷小组,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组织实施。同时加大信息公开、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平、公正。
九、录取
1、录取原则:学院统一划定文化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考试分数线。管理营销类、艺术设计类和工程技术类考生高中会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均达到B等第以上或参加学院文化水平考试成绩达到分数线,按综合素质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表演艺术类考生高中会考成绩语文达到B等第以上、数学和外语达到C等第以上或参加学院文化水平考试成绩达到分数线,按综合素质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一专业大类内,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同等分数情况下,语数外达到免考条件的考生优先录取,未达到免考条件的考生按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旅游英语专业在分数相同情况下,按英语成绩优先录取。录取过程中,不进行专业调剂。
2、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执行相关部委的有关规定。
3、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办公室根据录取原则提出预录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4、5月20日前,由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办公室将录取考生的名单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布,并上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发放录取通知书。
5、根据教育部关于单独招生工作有关通知精神,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北省2011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学校,入学后不能转入其它专业;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北省2011年普通高考。
十、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考生符合报名条件所对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高中毕业证书,由学院验证。
2、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思想政治、品德、文化水平、健康情况等方面的复查。
3、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十一、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时间安排
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5月3-5日 |
考生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
5月7-9日 |
考生到河北省内农业银行任意营业网点缴纳考试费。 |
5月13日 |
考生必须到邢台职业技术学院领取准考证 |
5月14-15日 |
参加考试 |
5月20日前 |
在学院单独招生网公布录取名单,录取数据上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发放通知书。 |
9月初 |
入学报到 |
十二、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河北省邢台市钢铁路552号邢台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邮政编码:054035
联系电话:0319-2273053、2271766、2273028、2273678、2273679
免费咨询电话:16826018 传真电话:0319-2272882
联系人:魏老师、王老师 学院网址: http://www.xpc.edu.cn
备注: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的单独招生网,因时间很紧,所有关于单独招生的信息都通过单独招生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