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出台减免税收政策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2011年10月19日
来源: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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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江西省出台相关政策举措,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江西省明确提出,高校毕业生若到中小企业就业,今后将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将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可享受不超过10万元贷款额度的财政贴息扶持。
江西省明确提出,高校毕业生若到中小企业就业,今后将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将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可享受不超过10万元贷款额度的财政贴息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