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低收入家庭可用住房公积金付大中专学费

2011年06月13日 来源: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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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今年高考的结束,打电话到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的人越来越多了。原来,海南低收入家庭子女考上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中专院校,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缴纳学费。

  据该中心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为了充分发挥公积金的使用效率,为低收入家庭排忧解难。2010年11月8日新修订的《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提取操作规程》规定,对于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已结清或从未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低收入家庭,如有子女考上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中专院校,可凭有效证明材料,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子女学费。提取额度不超过学生当年的学费总数。

  据在该中心服务热线工作的小王介绍,这项政策的实施,深受低收入家庭的欢迎。迄今,全省已有20余户低收入家庭通过该方式为子女求学支付了学费。

  该中心有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通常低收入家庭很难买得起住房,其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沉淀”现象严重。此《操作规程》的实施,不仅为海南低收入职工及农民工家庭子女上大中专学校筹集学费开辟了新径,也充分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