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认识和把握职校生升学问题

2011年05月05日 来源:职教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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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笔者曾在《职教通讯》2001年第二期撰文《正确认识和把握职校生升学问题》,对职业学校学生升学的认识问题,实践中要注意把握的几个问题等进行了初步探讨。近年来,职校生升学问题越来越受到全社会的关注和重视,升学比例也逐年扩大,江苏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也明确:"继续扩大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接受高等教育的规模,全省普通高校本科招生数的5%、专科招生数的20%用于对口招收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这对职校生升学提出了明确的目标,有力地促进了职业教育的发展。然而,随着近几年职校生升学比例的扩大,一些地方和职业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和职业教育工作开始出现问题,如不及时进行矫治,好事没有做好,将殃及职校生升学制度的实行和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本文就发挥职业学校优势、职校生升学的意义和原则、升学制度改革等问题作进一步探讨。

  一、职业教育应发挥自身优势,坚定不移地实现培养目标

  近几年,对职校生升学问题有不同看法,归纳起来,有这样几种:一种是"单一任务观"。职业教育的目标就是学生就业,这种观点认为,职校生升学不是职业教育的任务,职校生升学将使职业教育丧失职业教育特色。他们没有关注那些有意愿、有能力继续升学的学生,进而没有行动也没有能力帮助学生获得和把握这样的能力和机会,办学模式和教学策略不能与时俱进,使职业教育处于"断头"教育的劣势地位,这是一种狭隘的职业教育观。一种是"升学拉动观"。这种观点认为,在职业教育处于低谷、招生困难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职校生升学,满足群众接受高等教育的需要,拉动职业教育招生。为此,把办学的目标瞄准升学,加入与普通高中的升学竞争行列,教学工作完全受升学考试指挥,升学考试考几门课程,就教几门课程,考试考什么内容,学生就学什么内容。至于学生的整体素质、技能训练、职业能力则得不到应有的重视;以升学的人数、比例作为衡量学校办学成绩的标准,并大力进行宣传、炒作,自以为得意,陶醉"成功"的喜悦之中。长期以来,我国职业教育为"断头"教育。近年来职业教育逐步打通了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衔接的通道,因此,在实行这项制度的初始阶段,由于社会不了解这方面的情况,进行职校生升学等方面的宣传是完全必要的,但如果一味把学校工作的兴奋点放在职校生升学及其炒作上,那是职业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出了问题。第三种"双重任务观",这种观点认为,职业学校应承担就业准备和升学准备两个任务,既为社会经济培养直接就业的应用型、操作型、服务型人才,又为高等学校输送合格大学生,既为学生顺利有效就业服务,又为学生升学服务。于是,他们能比较好地处理好升学准备教育和就业准备教育的关系,置二者于同等重要的位置,二者基本处于双轨,能满足不同学习条件和教育需要的学生的不同需求。这种观点和做法比前两种有明显进步,但是,升学准备教育这一轨是否真正着眼于学生整体素质和综合职业能力以及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要求,还要作仔细分析。一是这其中的一部分学校的做法仍然是纯粹的应试教育,即把要求升学的学生与其他学生划分开来,单独编班,单独组织针对升学的教学,升学考什么,就教什么;专业或职业所要求的技能训练则由于要花费大量课时,因此并不把它们放在应有位置,以免影响理论教学时间,升学考试成绩受到影响;或者干脆根本就放弃技能要求,全力投入考试课程。至于升学考试"入门证"--技能成绩,则通过关系,搞一"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求得过关,于是,出现了升入大学的学生手持车床加工中级职业资格证书,见到车床却束手无策的尴尬现象。二是采取双轨的教学体制,并不能真正体现教育公平的原则,那些未列入升学教学轨道的学生,失去了升学的机会,职业教育对他们来说仍然是"断头"教育。三是一些学校为了追求高考升学率,将普通高中学生用来充数,借鸡生蛋,似乎这样就能提高所谓的学校"声誉",这对职业教育的发展更是有害,不但损害了职校生的利益,破坏了构建职业教育向高等教育的通道的真正目的,而且不利于高等教育实践型人才的培养。

  不可否认,作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现代职业教育,与仅为就业做准备的传统职业教育相比有了很大的改变,与单一针对岗位需要的职业培训也有本质差异。就其教育功能这一项而言有三个:一是要实施国民素质教育,通过职业教育,学生应达到相应的文化程度,以适应学生精神和文化生活水平提高的需求,并为其将来进一步发展或转换工作岗位和终身学习奠定基础;二是促进学生获得能顺利就业的能力,使之能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确保自身职业生涯发展,并为其有能力创业奠定基础;三是为学生有能力继续升入高等教育奠定基础。其中第一、第二个功能对每一个接受职业教育的人来说都必须达到的,而第三个功能则是部分有愿望有能力升学的人才可能达到的。然而,不管是为就业做准备,还是为升学做准备,职业教育的核心和优势是学生的职业能力,广义上,职业能力应包括职业道德、职业态度、专业知识、职业技能、职业工作能力等方面,尤其应突出职业技能和职业工作能力。这对升入高等教育的学生来说,同样具有本质意义。打通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的通道应有两个目的:一是改变职业教育"断头教育"的状况,完善职业教育体系,提高职业教育的地位,使之与普通教育在各自的体系中彼此等价,促进职业教育的发展;二是改变高等教育只进行学术型,工程型人才培养的状况,为技术型、技能型高层次人才培养奠定基础,而这类人才的培养更适合从优秀的职校生中选拔,因为职校生比普高生更具备深入生产、服务第-线,从事技术性、技能性工作,当"蓝领"或"灰领"的意识和思想准备,同时具备较为系统和扎实的职业能力,极有利于技术型、技能型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因此,职校生升学不能按照高中升学那套办法,而是要在保证文化基础水平的同时,更加强调学生的职业能力。只有在就业和升学两个方面都把握职业教育的优势和目标,职业教育才会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二、职校生升学必须坚持以达成中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为基础

  既然职校生就业和升学都应坚持职业教育的优势,则对准备升学的学生就不应该给予教育教学上的特殊"待遇"。一些学校专门组织所谓的"高考预科班"、"对口升学班"等,为之配备优质师资,强化一些学生的应试训练。由于教育教学针对升学考试,并无明确的培养目标和人才规格,根本谈不上专业设置要求,也不可能实施专业教学计划,差不多是一个"高考补习班"而已,使得培养出来的人才,其文化基础水平不如普高生,又不具备基本的职业能力,使其如果升学不成,则无法顺利就业。

  考察一下德国职业教育,对我们有一定启发。德国职业教育的主要模式是"双元制",即职业教育是由遵循联邦法律在属于经济领域的企业进行的职业培训和遵循州的法律在属于州文化教育领域的职业学校进行的教学两个方面共同协调完成,企业职业培训是在联邦经济部颁布的93个职业大类371个国家承认的"培训职业"(相当于我国的专业)内主要进行职业所要求的实践性培训,职业学校主要进行相应培训职业的文化基础和基本的专业知识教学及基本的技能训练,学制3-3.5年,以企业培训为主,以实践训练为主,通过由企业职业培训的"主管部门"--经济界公法组织(联邦《职业教育法》赋予其企业职业培训的管理职能)--行业协会(按不同领域,分别有工商行会、手工业行会、农业行会等等)统一组织的结业考试(由理论考试和实践两部分组成),受培训者必须通过结业考试,获得相应职业的结业证书,才能从事相应的职业,相同年龄的青少年中约有70%选择上"双元制"职业培训,30%选择上文理中学高级阶段(相当于我国的完全中学的高中阶段)。德国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完全是打通的,"双元制"职业培训约有40%的毕业生具备上高等教育的资格并准备培训结束后接受高等教育。在德国,上大学不需要入学考试,文理中学高级阶段毕业,学生即获得上大学的资格,可选择各个大学的各个专业学习(上专科大学还必须具有相应专业的实践经历证明或职业培训证书,这是由于专科大学实践性强而附加的一个条件)。"双元制"职业培训毕业生要继续上大学的话,也必须取得上大学的资格。在德国,在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之间设计了所谓的"中间学校"--职业高中(Berufsoberschule,或译作职业高级学校,与我国的职业高中是不同的概念)和专科高中(Fachoberschule,或译作专业高级学校),它们也是职业学校的一种类型,学制1-2年,"双元制"职业培训毕业生可通过上职业高中或专科高中,经过由州教育主管部统一组织的毕业考试,获得毕业证书,取得上大学或上专科大学的资格。所以,职业高中又称为大学的预备学校,专科高中又称为专科大学的预备学校。这是德"双元制"职业培训毕业生通常的升学途径,它是用职业高中或专科高中把"双元制"职业培训与高等教育衔接起来。另外,联邦教科部从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在梅克伦堡--前波莫瑞、巴伐利亚、勃兰登堡等州开展了所谓的"双元制"职业培训与专科大学入学资格一体化的模式试验,这种模式就是将"双元制"职业培训与专科高中结合起来,也就是将职业教育与升学资格结合起来,使受培训者在"双元制"职业培训阶段,既完成培训职业的所有培训任务,又完成专科高中的所有学习任务,经过州行会统一组织的职业培训结业考试和由州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专科高中毕业考试,分别获得培训职业的职业资格证书和专科高中毕业证书,从而获得就业的资格和专科大学的入学资格"双重资格"。

  可见,德国学生升入大学都必须完成该职业的培训要求,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对于"双元制"职业培训与专科大学入学资格一体化的模式,在职业培训上并不降低要求,同样要通过行会统一组织的结业考试,并无考试上的优惠。我国要打通职校生升学途径,也必须坚持以完成中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为基础,对准备升学的学生,不能在专业教学、技能训练上打折扣,人才规格特别是技能水平不能因升学而降低要求。我国目前不可能像德国那样其升学准备教育由专门的中间学校来实施,根据我国国情,为提高职业学校的社会形象和吸引力,改变传统职业教"断头教育"的状况,职校生升学准备教育还是由职业学校实施,关键是如何实施。笔者认为,一般不能允许在学生一入学就组建所谓的对口升学班,专门进行升学准备。而应对准备升学的学生,在实施职业准备教育的同时,组织他们利用业余和假日时间,额外进行升学准备教育,即使某个专业整班学生都准备升学,也不能用升学教学内容来挤占正常的职业教育,减少专业课程,降低或放弃技能要求,而只能在业余和假日针对升学进行准备,这样,不仅能保持职业教育的优势和为确保高等教育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奠定基础,而且能保持职校生升学的公平性,即只要有能力有意愿,每个学生都有继续升学的机会。即使是单独组班,同时实施就业和升学准备教育(或叫作职业教育和升学准备一体化,暂取名为综合课程班,综合即二者一体之意),也必须完成专业的培养目标,在人才规格特别是技能水平上不能因为准备升学而降低要求。这样,职校生升学才能实现职业教育打通与高等教育通道的真正目的。

  三、完善升学考试制度,确保职业教育特色

  在我国目前的高等教育人才选拔制度下,出于竞争需要,如果没有制度上的限制和监督,职业学校要做到不针对升学应试是不可能的。要解决这个问题,一是教育行政部门应该建立职业教育教学工作评估与督导制度,定期检查监督职业学校专业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并将评估督导情况及时进行通报,二是全面实行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即两证必须同时具备,教育行政部门才能对毕业生证书验印;对尚无职业资格等级标准的职业,也必须根据职业要求,具备若干与职业能力相关的单项技能证书。三是完善职校生升学考试制度,这是最关键的问题。因为考试的指挥棒必然影响到学校的教育教学行为,要通过考试制度的改革把学校引导到正确的方向上来。首先是报考资格问题,必须坚持在接受完整的职业教育教学计划的基础上,只有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持有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鉴定成绩以及与职业能力相关的单项技能证书,学生方能报考。其次是将职业技能考试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对具备报考资格的学生也要进行职业技能的规范化综合考核,防止在职业资格证书上弄虚作假或出现水分。技能考试达到要求者才有资格参加文化和专业理论考试。技能考试成绩既是文化和理论考试的一个前置条件,也是高等学校录取标准的内容之一,所以要用逐渐过渡的办法,逐渐将技能考试成绩纳入总分。第三是除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文化课必考外,专业理论考试内容必须覆盖主干专业课程,这样,职业学校只有完成了培养目标规定的教学(包括技能训练)任务,学生掌握了较为全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才能在升学考试中取得好成绩。江苏省2003年的普通高校单独招生考试进行了重大改革,一是13个专业大类的综合技能考试中全省统考的专业大类扩大到机械和计算机两个;二是13个专业大类的专业和专业基础课考试中进行专业综合理论考试的专业大类扩大到机械、机电、电子电工、计算机、财会、市场营销、宾馆管理、文秘、农业等9个,颁布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大纲,每个专业综合理论包括该专业大类的4-5门核心课程。笔者认为,通过过渡,应逐渐将综合技能考试改为全省统考,继而将成绩纳入总分;各专业大类均进行专业综合理论考试,并进一步扩大专业综合理论的范围,这样的改革有利于促进职业学校摆正办学方向,从而确保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实现和高等教育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