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农业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2023年01月12日 来源:沈阳农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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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农业大学是一所地方与中央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辽宁省“双一流”(一流大学、一流学科)重点建设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一所教学和科研并举,以农业与生命科学为优势特色,农、理、工、经、管、法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研究应用型大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厅﹝2021﹞2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招生项目 位置 招生计划
男子排球 主攻、副攻、接应、二传、自由人 0-6人
女子排球 主攻、副攻、接应、二传、自由人 0-6人
总计 0-12人

二、报名条件

(一)符合2023年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并获得高考报名号(14位),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二)特别说明

1.凡以同等学力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当地省级教育部门协助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进行报考。

2.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排球项目的考生应符合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主办的CUVA中国大学生排球联赛等比赛的参赛资格。曾在国家体育总局排球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排球协会履行注册或参加竞技系列赛事(含沙排)的考生不能报考。其中,高中阶段以学校名义参加赛事的不受此限。我校不招收沙滩排球项目运动员考生。

3.考生所持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必须与报考的运动项目一致。

4.考生运动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5.报名条件中的“高中阶段”认定起始时间为考生高中入学当年的7月1日。

6.省级(含)以上比赛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和体育部门主办的有关比赛,含教育系统的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学生单项体育协会组织的比赛。

7.关于主力队员认定:须提供由符合报名条件所在队主教练和主管单位负责人签字认可,加盖主管单位公章的有效证明,并注明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场上位置及平均上场时间等信息。证明模板见附件。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简章公布之日起至2月28日17:00结束。

(二)报名方式:考生自行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gaokao.chsi.com.cn/gspyddbm/)。

(三)提交材料。按系统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无需邮寄任何纸质材料),主要包括: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高考报名表(含14位高考考生号)。

3.所在中学提供的高中学历证明(模板见附件1)原件或高中毕业证书,由所在中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成绩单以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资格认定文件)。

4.运动员等级证书(如果等级证书正在办理中,请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我校测试合格名单上报教育部前未能提供正式等级证书者,将取消我校报考资格)。

5.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等级证书查询认证结果截图,网址:http://ydydj.univsport.com/index.php?m=index&c=look&a=look。

6.符合报名条件规定的相应项目比赛获奖证书、秩序册和成绩册等比赛证明材料(三者必须为同一比赛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报名无效;秩序册、成绩册上传封面、目录及包含队伍名称信息和本人信息的相关页面,并将本人名字标注)。

7.提供个人在相关比赛中担任主力队员的证明(模板见附件2),否则报名无效,不得参加测试。

8.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沈阳农业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须按要求签字盖章)。

注:我校不接收考生纸质报名材料,所有报名材料须上传至报名平台。报名系统上传的所有材料均须真实、详尽、完整、清晰,上传的申请表版本号和内容须与报名系统填写的相关电子数据内容完全一致,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报名材料不合要求者,视为报名无效。

四、选拔程序

(一)资格审查

我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综合评价,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择优确定初审合格名单。请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凡未报名或报名无效以及未获得测试资格等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不能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和录取。

考生须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报考、录取资格并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体育专项测试

1.报到时间:2023年3月25日7:30-9:00

2.报到地点:辽宁省沈阳市东陵路120号沈阳农业大学篮排球馆

3.测试时间:2023年3月25日上午9:30

4.测试地点:沈阳农业大学篮排球馆

5.测试内容:详见《沈阳农业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排球项目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见附件3)

6.说明

(1)报到时须提交本简章第三点(三)中规定提交材料1-8的原件。

(2)准考证:初审测试资格合格的考生应于3月25日前在报名系统中自行打印准考证并在报到和测试时予以出示。

(3)提前购买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效验保险单据原件后,再退还考生。

(4)必须签订《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反兴奋剂承诺书》(见附件4),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将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文化课考试

1.对于具有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可申请文化课考试单独招生录取资格,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考生须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中自主进行文化考试报名。文化成绩公布后,学校根据生源质量,单独划定文化成绩合格线。

报名时“参加考试类型”须选填“参加文化课统考”选项,学校志愿须选报“沈阳农业大学”。

2.其他考生应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五、选拔录取原则

1.合格考生名单认定

学校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求,根据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以及对不同位置的急需程度,拟定高水平运动员候选人名单,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最终确定高水平运动员合格考生名单。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同分情况下,按照《沈阳农业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排球项目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注明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同分排序规则执行。

2.录取条件

对于合格考生,根据教育部规定分A、B、C三类制定高考录取条件。

(1)对于获得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证书,参加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文化考试且达到国家规定的文化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合格考生,根据招生计划,按照体育专项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择优确定为A类考生。A类考生经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示、审批通过后,可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而进行录取(但需要高考报名)。A类考生录取不超过我校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总数的20%。

(2)对于A类以外的合格考生,根据招生计划,按照体育专项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择优确定为B类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且高考第一志愿填报我校,若其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生源省份2023年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及以上且服从专业调剂,即予以录取。B类考生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总数的30%。

(3)其他合格考生为C类考生。C类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且高考第一志愿填报我校,若其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生源省份2023年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且服从专业调剂,即予以录取。C类考生录取不超过我校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总数。

注: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将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录取依据。

3.名单公示

我校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沈阳农业大学本科招生网对合格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并按照教育部规定进行上报审核。最终结果以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示、审批为准。

4.录取专业

拟报考沈阳农业大学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达到或满足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要求。我校招生专业(类)、科类及选考科目要求如下:

专业名称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采用“3+3”模式的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采用“3+1+2”模式的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科类 选考科目要求 首选科目要求 再选科目要求
金融学 文理兼招 不提科目要求 物理或历史均可 不提科目要求
农林经济管理 文理兼招 不提科目要求 物理或历史均可 不提科目要求

我校根据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和申请就读专业志愿为合格考生安排录取专业,同等条件下,体育专项考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

5.高考录取

(1)我校拟录取考生须按照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完成本省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申报和认定手续,凡未取得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资格认证者我校不予录取。

(2)我校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并在其生源所在省份规定的高水平运动队报考志愿栏指定位置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专业志愿必须填报我校规定专业,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考生自愿填报,因专业志愿填错影响录取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3)对于所报专业录取额满并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4)具体招生专业(类)以省级招办公布的为准。

(5)其他事宜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工作规定执行。

六、监督管理

1.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在教育部的指导和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和体育教学部负责具体工作的统筹和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参与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全过程进行监督,严格管理,规范程序,并主动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入选资格考生名单由学校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备案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替考、请人替考、利用通讯工具传递试题及答案等行为属犯罪行为,可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在体育专项测试或文化课单独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证书)材料取得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并将其考试作弊或材料作假事实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由省级招办将其作弊事实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的将取消其学籍。

4.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开展入学专业水平复测和复核,对于复测和复核不合格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5.我校将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或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发布高水平运动队的有关通知和信息,请留意关注并配合做好有关个人信息的采集工作。凡未如期按照我校要求办理有关事项或有关个人信息提供不准确而产生的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负责。

6.凡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入学后不得转专业,须遵守学校有关管理规定,参加我校组织的有关运动训练和竞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无故不参加训练和比赛者,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沈阳农业大学体育教学部(网上报名、专业测试等事宜),咨询电话:024—88487062转8009或13909822756

沈阳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招生录取等事宜)咨询电话:024—88490405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东陵路120号

邮政编码:110866

电子邮箱:gspyddbm@sya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sya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syau.edu.cn

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http://www.ydyeducation.com

八、附则

1.学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录取工作或提供录取中介服务。

2.本简章依据工作内容分别由沈阳农业大学体育教学部、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3.本简章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若教育部及生源省份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4.学校专项测试安排可能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将另行通知。

附件1.高中学历毕业证明

附件2.沈阳农业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主力队员证明

附件3.沈阳农业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排球项目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

附件4.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