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2023年01月06日 来源:兰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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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创建于1909年,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先后入选“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是我国首批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首批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首批设置文、理科国家基础科学研究与教学人才培养基地,首批入选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首批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的高校。

兰州大学学科门类齐全,涵盖12个学科,现有106个本科专业,4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含230余个硕士学位授权专业),27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含140余个博士学位授权专业),有2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是具有学位授权自主审核高校之一。14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其中化学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

兰州大学现有教学科研人员2900余人,其中两院院士22人,教授、研究员1200余人,副教授、副研究员810余人。

兰州大学先后与近50个国家和地区的250余所高校及科研机构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学校高度重视高水平运动队队员的培养工作,运动特长和学业发展统筹兼顾,从招生录取、教学安排到运动训练等方面都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根据高水平运动队的情况制定了相关的政策,队员进校后享有多项优惠条件。近年来兰州大学的高水平运动队不断发展壮大,在国内外大赛中频频获奖。武术和田径项目在世界武术锦标赛、世界夏季大学生运动会、世界青少年武术锦标赛、广州亚运会、仁川亚运会,以及全国大学生武术锦标赛、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全国大学生田径锦标赛等重大赛事上不断获得冠军、金牌。女子排球队也不断取得新突破,进入中国大学生排球联赛北方区四强、总决赛八强,中国大学生沙滩排球锦标赛八强,获得中国大学生排球锦标赛季军,获得校庆杯全国高校女排邀请赛冠军,获得第十三届全国学生运动会排球比赛女子组第六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推动兰州大学体育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学校竞技运动水平,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我校2023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兰州大学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具体招收办法如下: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2023年我校高水平运动队计划在全国招生50名,具体项目招生计划及优惠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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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要求及说明

1.武术套路和田径项目只认可个人单项比赛,不认可对打、对练、接力、集体项目等团体类比赛;排球(女子)项目只认可6人制常规排球比赛;足球(女子)项目只认可11人制常规足球比赛。

2.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各项目招生计划将视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3.考生所参加的比赛必须为教育部学生体协、省教育厅或国家体育总局、省体育局官方主办,或省级及以上相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主办的正式比赛。

4.考生报考的运动项目与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田径项目须严格对应)。

二、招收对象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和教育部及生源省份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条件,品行端正、身心健康,且具备以下条件:

田径、武术项目的考生须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称号者。

女子排球、女子足球项目的考生须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称号者,或作为主力队员在近三年内获得该项目全国或国际比赛前八名。

三、报名要求

(一)网上报名

我校允许考生同时报考五所高校。申请者在2023年1月10日至2月10日17:00期间自行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spyddbm/),按报名流程和要求如实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规定报名材料,完成报名申请并确认志愿。逾期未报名或未按要求上传相关报名材料并确认志愿者,视为自动放弃,我校不予受理其报名申请。

申请者应提交如下报名材料:

(1)《兰州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申请表》:网上报名时,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填写完毕后系统生成申请表,下载打印后由档案所在中学或毕业中学填写意见和加盖公章,扫描后通过报名系统上传。

(2)甘肃籍考生须按照甘肃省教育厅的要求填写《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审查表》(加盖所在中学公章;非甘肃籍考生无需提供该项材料)。

(3)学历证明(加盖学校公章)或毕业证书原件,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以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资格认定文件的原件,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无效。

(4)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5)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小项也应一致,田径项目须严格对应)。

(6)符合报名条件要求的运动员等级证书(或全国以上集体项目前八名获奖证书)对应的比赛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原件,请在扫描图片中将本人名字通过红色笔迹标出。报考集体项目的,须上传其作为主力队员的证明。

(7)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http://ydydj.univsport.com/index.php?m=index&c=look&a=look)生成的运动员个人资料截图。

(8)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近两个月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表(检查内容与高考体检相同)。

报考我校武术套路、女子足球、田径项目的考生还须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自主完成考试注册、报名及缴费等手续。凡拟争取我校单招录取资格的候选考生,须同时报名参加单招运动员文化统考。

(二)报名资格审查

我校将组织专家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请考生于2023年2月26日通过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spyddbm/)查询初审状态,并按要求在网上进行参加考试确认,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且进行考试确认的考生方可参加专项测试。

(三)报名考试费200元(仅限排球项目考生缴纳)。往返交通费及食宿费自理。

四、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

2023年3月4日(星期六)。

(二)考试地点

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222号,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西区体育馆。

具体安排待定,根据上级部门安排和实际情况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spyddbm/)和兰州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lzu.edu.cn)相关通知公告,保持手机通信畅通,按考试通知安排参加考试。

(三)考试内容

1.女子排球由我校单独组织专项测试。考试方法及评分标准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

2.武术、田径、女子足球由体育总局科教司统一组织全国统测,我校不再单独组织专项测试。考生自行按照“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相关要求参加测试。

五、文化课考试要求

(一)所有考生(含参加文化课单独考试学生)均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报名。

(二)对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且拟申请我校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应按要求登录“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自主进行报名、缴费,并按时参加文化课考试。其文化课成绩合格分数线按照教育部最低标准执行。其他相关事宜请关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者“体教联盟”APP。

六、录取办法

(一)我校将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的体育专项测试水平、综合表现和各项目对不同位置、不同分项的急需程度等确定高水平运动员认定资格考生(以下简称资格考生)名单及文化考试成绩要求,经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并报主管部门备案、公示。

(二)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学生,报考时应在高水平运动队批次第一志愿报考兰州大学;对于无高水平运动队批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在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A志愿)报考兰州大学。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A志愿)报考兰州大学,经规定程序公示无异议者,按以下标准录取:

1.对于获得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称号的考生,我校将从体育专项测试合格且文化课单独考试合格的生源中择优选拔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该类考生经本人申请,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核准后,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此类考生拟录取公示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2.未获得免于参加高考资格的考生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分两个层次录取:

对于专项测试成绩达到我校要求,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普通高考文化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的65%,此类考生拟录取公示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

对于专项测试成绩达到我校要求,未享受普通高考文化课成绩优惠政策的其他考生,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确实需要的,普通高考文化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录取时结合招生计划,按照专项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普通高考文化成绩按照教育部和省级招生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三)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可选就读专业有:工商管理类、新闻传播学类和汉语言文学。符合预录取条件的资格考生请于2023年6月20日9:00—6月30日12:00期间,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zsks@lzu.edu.cn)反馈个人姓名、身份证号、考生号、科类(或选考科目)、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专业志愿(综合改革省市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要求)。我校将根据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和考生的反馈预分专业。若因考生未及时按要求反馈而影响最终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四)高水平运动队学生入校后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

七、其他事项

(一)符合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资格的考生,可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相关文件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我校提出申请。

(二)凡参加兰州大学高水平运动队运动项目专项测试的考生均应做好个人安全防护,自行承担安全风险责任。建议考生自行购买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拒不签订考试承诺书或者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或抽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新生入校后,学校统一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届时,将对考生报名材料、专业水平等进行复查。如有报名材料作假,专项测试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和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八、监督办法

(一)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将在兰州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管理,严格程序,考试过程实行全程录像。我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931-8914015)。

(二)合格考生名单将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备案,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本科招生网予以公示。

(三)对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凡在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包括但不限于冒名顶替、伪造报名材料、在文化课考试中作弊、在专项测试中服用兴奋剂等情形,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相关考试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作弊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九、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931-5196678,8912116。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222号,邮编:730000。

兰州大学主页:http://www.lzu.edu.cn。

兰州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lzu.edu.cn。

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E-mail(咨询):zsb@lzu.edu.cn。

十、本简章由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则执行最新规定。

附件:

1.集体项目主力队员证明

2.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审查表